“雪隆广肇会馆双胞案”汇报及签章会提案

2.吁请政府检讨1966年《社团法令》,规定凡申请注册新的华人团体,除了国文和英文名称外,若拟采用中文名称者,必须加以注明;而假设拟采用的名称及其性质与现有的团体相近,或可能引起混淆者,则社团注册官应指示申请者更改名称,或拒绝其申请。

3.吁请我国社团注册局将申请注册的华人团体以三种语文的名称公布在网页上,并且公布在各州中华大会堂,方便让公众人士查核;若发现有所不妥,可提出反对,以杜绝任何骑劫其他团体名称,或采用名称与性质相近之现象发生。

4.全力支持拥有120年历史的雪隆广肇会馆,并建议刚成立的“隆雪广肇会馆”应自行解散,以结束闹双胞的争议。

5.大会一致通过致函社团注册局要求撤销“隆雪广肇会馆”之注册。

120团体盖章支持雪隆广肇会馆(截至12-6-06)

慈善
18. 吉隆坡广东义山
19. 八打灵白沙罗新村华人义山公会
20. 得胜之家
21. 士乃央巴汝华人义山委员会
22. 马来西亚春晖单亲妈妈协会

地缘
23. 隆雪惠安泉港公会
24. 雪隆茶阳(大埔)会馆
25. 雪隆茶阳励志会
26. 雪隆龙岩会馆
27. 雪兰莪三江公会
28. 雪隆南安会馆
29. 雪隆清远会馆
30. 吉隆坡河婆同乡会
31. 乌鲁冷岳加影兴安会馆
32. 乌鲁冷岳客家公会
33. 巴生客家公会
34. 乌鲁音巴鲁广东会馆
35. 马来西亚广西总会
36. 雪隆万宁同乡会
37. 雪隆兴安会馆
38. 雪兰莪诏安东山会馆
39. 巴生大埔同乡会
40. 雪隆广东会馆
41. 隆雪客家总会
42. 蕉赖区福建公会
43. 隆雪客家总会

联谊
44. 吉隆坡和平俱乐部
45. 雪兰莪华人妇女励志会
46. 雪兰莪惠侨互助会
47. 雪兰莪大港华商俱乐部

体育
48. 雪隆精武体育会
49. 雪兰莪安邦健身社
50. 雪兰莪瓜拉冷岳业余篮球协会

文教青年
51. 雪隆华校董事会联合会
52. 马来西亚书艺协会
53. 剧艺研究会
54. 雪隆舞蹈协会
55. 马来西亚易经学会
56. 马来西亚华文作家协会

学缘
57. 马来西亚留台成功大学校友会
58. 马来西亚留台校友会联合总会
59. 雪兰莪万津中华校友会
60. 雪隆尊孔学校校友会
61. 巴生光华中学校友会
62. 中马钟灵校友会
63. 万挠三育校友会
64. 雪隆校友会联合会
65. 雪森彭隆霹雳育才校友会
66. 吉隆坡坤成校友会
67. 吉隆坡沙叻秀华小校友会
68. 新沟培青校友会
69. 马来西亚留日同学会(中区友会)
70. 宽柔校友会
71. 中马培风校友会
72. 马来亚南大校友会
73. 吉隆坡南强校友会

血缘
74. 雪隆杨氏公会
75. 欧阳家族会
76. 隆雪陈氏书院宗亲会
77. 吉隆坡谢氏联宗会
78. 雪兰莪洪氏会馆
79. 马来西亚傅氏公会
80. 雪隆李氏宗亲会
81. 马来西亚朱氏联合会
82. 马来西亚符氏总会
83. 雪隆符氏宗亲会
84. 雪兰莪南阳(叶氏)公会
85. 马来西亚谭氏宗亲会
86. 雪隆许氏(阁州)公会
87. 雪隆许氏宗亲会
88. 雪隆庄严同宗会
89. 马来西亚高氏公会

业缘
90. 隆雪中华百货商会
91. 雪隆机器厂商会
92. 吉隆坡中马洋货布疋装出入口商会
93. 吉隆坡海商公会
94. 马来西亚中医师公会
95. 雪兰莪八打灵工商会
96. 雪隆文具书业公会
97. 雪隆机械及车辆零件商会
98. 雪隆华人药业公会
99. 吉隆坡蔬菜批发商公会
100. 雪隆建造行
101. 马来西亚社团秘书公会
102. 雪隆商业职员公会
103. 雪隆缝业公会
104. 雪兰莪直辖区无线电的士公会
105. 冼都怡保路小贩公会
106. 马来西亚中国经济贸易总商会
107. 雪隆屠业行
108. 雪隆肉类商公会
109. 马来西亚米粮批发商公会

宗教
110. 吉隆坡黄老先师慈忠庙
111. 吉隆坡药师佛精舍

其他
112. 马来西亚华校董事联合会总会
113. 新沟人民自愿救火局
114. 适耕庄德教会紫沛阁
115. 雪兰莪大港太极健身协会
116. 隆雪华堂妇女组
117. 马来西亚潮州会联合会
118. 马来西亚会宁总会
119. 华社研究中心
120. 马来西亚福州社团联合总会

隆雪华青6月14日团员常年大会暨改选

选举委员会主席戴炳煌表示,选举委员会已于6月7日(三)下午5时正停止接受提名。这一届共有2位个人团员竞选团长一职,14位团体代表竞选团体理事职,以及7位个人团员竞选个人理事职。提名者名单如下:

提名团长者(2名选1名):
1. 黄心毅(个人)
2. 陈松林(个人)

提名团体理事者(14名选10名):
1. 周威名(隆雪惠安泉港青)
2. 白维耀(雪福青)
3. 陈承杰(雪隆兴安青)
4. 陈旭升(隆雪陈氏书院青)
5. 蔡建安(隆河婆青)
6. 张顺发(雪隆广青)
7. 李伟康(雪隆会宁青)
8. 余玉盛(雪隆潮青)
9. 戴永胜(万挠广东青)
10. 韦亚华(雪隆广西青)
11. 韩国定(雪隆海南青)
12. 李培华(巴生福建青)
13. 黄赋义(巴生光华校友会)
14. 张国锋(雪隆惠州青)

提名个人理事者(10名人数不足,接受现场提名):
1. 张济作
2. 吴仲顺
3. 李英伟
4. 陈达源
5. 曾湘敏
6. 郑立慷
7. 吴炳兴

选举细则都已邮寄给各团体团员及个人团员,希望提名者和合格团员掌握选举程序。此外,选举委员会提醒各团员尽快缴清年捐,以避免失去投票权。

选举委员会主席戴炳煌呼吁团员踊跃出席此大会,隆雪华青将准备简单的晚餐,从6.30pm开始招待出席者。隆雪华青倡导团队精神,希望每个团员都能积极参与,贡献所长,继续为华社作出贡献!敬请全体团员于当晚携带常年报告书,并准时出席会议。

隆雪华青第11届理事会(2006-2008)选举委员会
主席:戴炳煌 谨启

隆雪华堂支持首相推行新政:反贪倡廉,建设自由民主的社会

针对敦马哈迪在位22年掏空国库的说法,拿督黄汉良表示,这是民间相当普遍的印象,政府有必要公布真相,针对国库被掏空的说法作出公开和明确的说明,以免造成国内外对现任政府的信心危机。

另外,拿督黄汉良指出,首相阿都拉上台后便公开倡导廉政反贪,加强公共行政效率,以及检讨过去的一些政策和做法。实际上廉政反贪得到民间的积极支持和肯定,因而取得2004年大选的辉煌成绩。可是,到目前为止政府在落实有关概念方面成效并不显著。民间反而担心廉政反贪缺乏长期和具体的落实计划,恐怕最终只剩下口号。

同样的,针对去年皇家委员会所提出的改革警察部队的125项建议,尤其是建议成立〈警察违例行为投诉委员会〉,以便接受及调查针对大马皇家警察部队及其成员的投诉,隆雪华堂认为首相阿都拉应该全力尽速推动这个委员会的成立,以便能够改善人民对警察的印象,更重要的提升警察的效率、廉洁以及办案的专业性。

拿督黄汉良认为,错误的决策以及不合理的政策,往往成为留待后人收拾的烂摊子,以及国家向前发展的障碍。敦马哈迪时代对司法制度的破坏、对言论与新闻自由的扼杀,便是其中明显的例子。这不但导致我国三权分立的制度受到破坏,也致使媒体无法有效扮演第四权的监督角色。因此,拿督黄汉良鼓励首相阿都拉大胆告别敦马哈迪时代,以及检讨或废除钳制民主人权的法令,包括〈内部安全法令〉、〈官方机密法令〉、〈印刷及出版法令〉、〈大专法令〉等,让我国马来西亚能够朝自由民主的道路大步前进。

隆雪华青促团体注册表格增加中文名字,避免骑劫歪风续吹

隆雪华青代团长陈松林促华社正视“隆雪广肇会馆”及“雪隆广肇会馆”闹双胞的问题,因为‘隆雪广肇会馆’的成立将分裂华社力量,混淆了原本真正为华社服务的社团地位。

“我们认为在同一个地域上已经有了一个代表性华团组织,就不需再成立同样性质的团体,就如“隆雪广肇会馆” 的成立是不必要的。隆雪华青认为,无论团体的名称冠上“雪隆”、“隆雪”、“雪兰莪”,还是“吉隆坡”,实际上这些团体在组织与和实质上都包含了雪兰莪和吉隆坡两个地区,不可以也不应该假借‘结社自由’之名,巧立名目或另行成立名称意义相同的组织。隆雪华青也对目前‘隆雪广肇会馆’和3年前‘隆华堂’的合法成立感到遗憾,质疑有心人的背后政治动机,呼吁华团组织一起谴责这种企图分化华社力量的做法。“

隆雪华青反驳副国内事务部长陈财和接见雪隆广肇会馆代表时的说法,谓大部分社团注册官员都是友族同胞及不谙中文,因为英文名称无相似之处,“隆雪广肇会馆”才会被批准,有逃避责任和敷衍了事之嫌。隆雪青年团体也认为陈财和的说法是模糊了社团注册官原有功能和真正的专业能力,难道国内事务部和社团注册局竟然无人能了 解华社的事务和问题?不重视? 无能力或另有难以道明之原因?如不幸属实,无疑会大大削弱了人民对国内事务部和社团注册官的尊重和信赖。
隆雪华青希望国内事务部正视这个问题,现既已知闹双胞的问题,也明白华社的意愿,就应尽速拨乱反正,立即取消“隆雪广肇会馆”的注册或命其更改中文名称。

隆雪华青认为既然政府之前可以统一政府部门之中文名称,也可以统一我国政府高层和国内正副部长的中文译名。国内事务部当可以检讨华团组织中文名称重叠和有心人能轻易注册名称意义相同组织的问题,完善组织的注册申请程序。为了不要再让类似的事件发生, 隆雪华青建议国内事务部和社团注册局在申请注册团体表格里增加中文名字项目以避免中文名称重叠,也呼吁派遣通晓三语即包括中文的官员负责处理华团组织的注册申请,主动地落实首相阿都拉其透明度、负责任及良好施政的议程。

针对乌雪乌鲁音巴鲁广西会馆言论的5点声明

二、本堂会长在稍后谈话中提到目前华社出现重叠名称,对社团注册必须检讨修改1966年社团法令以阻止“隆雪广肇会馆”事件重复,据说广西会馆也可能会发生“双胞胎”或“三胞胎”。

三、餐会后《星洲日报》李成友先生向会长求证,会长请他与雪隆广西会馆理事求证后才可发表,因为这件事是由他透露的,并当场请雪隆广西会馆的理事向记者交代清楚,以免错误报导。

四、本堂会长赶去机场乘搭半夜班机出国。27日会长回国后发现《星洲日报》报导该事件,即刻打电话向广西会馆总会长拿督孔庆庶和雪隆广西会馆秦仲安会长澄清,并获得两位谅解。

五、本堂会长只是代雪隆广西会馆的代表转述“可能会出现双胞胎或三胞胎”的问题,并非本堂会长的评论或意见,本堂会长要在此作出郑重的澄清。

2006年度会员大会暨改选第33届董事会(2006-2009)

文件: 截止日期及时间
1) 《会员更换代表通知书》 2006年6月15日(星期四)
下午5时正

2) 《第33届董事候选人提名表格》 2006年6月15日(星期四)
下午5时正

3) 大会提案 2006年6月12日(星期一)
下午5时正

4) 《委派临时代表通知书》 2006年6月19日(星期一)
下午5时正

吉隆坡暨雪兰莪中华大会堂第33届董事会(2006-2009)选举细则

1. 本堂董事会由不超过47名董事组成,包括39名票选董事,以及按吉隆坡暨雪兰莪中华大会堂章程第7条之规定的成员:
第7(7):董事会有权委任不超过六名社团代表或个人为董事。
第7(9):妇女组主席由妇女组组员大会产生后,即自动成为董事及
常务董事。
第7(10):青年团团长由青年团团员大会产生后,即自动成为董事及
常务董事。

2. 提名规则:
2.1提名日期:2006年5月15日开始接受提名。

2.2 提名方式:
(1)提名竞选董事之会员,必须于2006年6月15日
(星期四)下午5 时正之前,将填妥及签盖的提名表格交至本堂秘书处签收,以便列入董事候选人名表内。倘若通过邮递,须确保最迟于2006年6月15日(星期四)下午5 时正送到本堂秘书处。逾期者恕不受理。

(2)选举委员会不接受传真(FAX)之提名。

2.3 提名资格:
凡本堂永久会员及普通会员皆可提名竞选董事,惟依据本堂章程第6章:
12(2)未缴清以往年度年费之会员,无选举权及被选权。
12(3)入会未满一年者,无选举权及被选权。
(以25/6/2006为准。)

2.4 必要时,选举委员会有权展延提名截止日期,惟不得展延超过7天。

3. 选举
3.1 选举必须以秘密投票方式进行。
3.2 选举日期:2006年6月25日(星期日)
3.3 投票时间:当会议进行至议程选举39名董事时由选委会主席主持选举,并宣布投票开始及截止时间。
3.4 投票地点:吉隆坡暨雪兰莪中华大会堂光前堂
3.5 未缴清以往年度年费之会员,无选举权与被选权。

3.6 入会未满一年者,无选举权及被选权。

3.7 每名会员只有一票,每名代表也只能代表一个团体。

3.8 如会员之代表因事不能出席会员大会,可另派临时代表出席,惟“委派临时代表通知书”(proxy form),必须于2006年6月19日(星期一)下午5时正之前交至本堂秘书处。

3.9 会员代表于领取选票后,必须当场亲自进行投票。

3.10 选票上必须有本堂印章及选举委员会主席的签名方属有效。投票不需记名或签名。

3.11 请在所选择候选人姓名右边小方格内划上[]号。若投选超过39名,该选票当废票论。

3.12 选票上之[]号,如有涂改,则被涂改之候选人的那一票作废。而选票上之[]号加上涂改[]号之总数如超过39个,则整张选票作废。

3.13 开票前,选举委员会主席必须宣布出席人数及所发出选票的数
目。

3.14 凡对选举事宜有异议者,必须在选举后的7天内,以书面向选举委员会提出投诉,逾期之投诉将不受理。

3.15 选举结束后,所有选票得由选举委员会主席签名封存,6个月后方可销毁。

4. 禁例:候选人一经获选,除非死亡、或经医生证明不能胜任、或因法定原因不能再担任公职,其所代表之会员团体不得改派他人参与复选。

5. 本细则如有未尽善处或出现任何争议,选举委员会有权修改及作出裁决。
吉隆坡暨雪兰莪中华大会堂第33届董事会
选举委员会订

下载:
[url=http://netfile-my.netbuilder.biz:2121/file.php?domain=scah.org.my&do=view&file=Form_Nomination.DOC&cwd=%2Fdownload]提名表格[/url] [url=http://netfile-my.netbuilder.biz:2121/file.php?domain=scah.org.my&do=view&file=Form_Proxy.DOC&cwd=%2Fdownload]委派临时代表通知书[/url] [url=http://netfile-my.netbuilder.biz:2121/file.php?domain=scah.org.my&do=view&file=Form_Representative.DOC&cwd=%2Fdownload]会员更换代表通知书[/url]

电费高涨引起民愤,12%涨幅难说服人民

如果依据每千瓦21.8分来推算,目前每月电费超出马币43元60分的用户都会受到影响,而根据国能公布的数据显示,全国有41%的用户会首当其冲,必须缴交更高的电费。国能去年至八月份的净盈利为12亿8千万元,而前年的只有马币8亿1千370万元,这显示国能的盈利已经取得大幅度的增长。国能所谓的燃油价格攀升、电供成本高涨等理由,根本难以说服人民相信电费非起不可!

我们认为,水电都是人民生活之基本要素,是公众事业,政府应该给予管制,不应由集团垄断任意操纵。电供是人民基本生活需求,在必要时政府应给予补贴,而国能公司负有社会责任,也不应纯以生意买卖为前提。

根据目前国能公布之业绩,实没必要大幅度地提高12%电费。国能是我国电供的垄断集团,应该提高企业的工作效率,减轻成本,以专业化的手法来管理这家公共企业。国能也不应该鱼肉人民,操着生杀大权对付无奈的用户,动辄以割电、停电为手段,影响民众的生活。

养猪场关闭属全国性问题,各领导应不分党派地域给予声援

农业与农基工业部部长拿督斯里幕希汀曾经提到,在猪农还未寻获适当地点养猪时,州政府不应采取强硬行动,迫使猪农搬迁。拿督黄汉良认为,州政府应该听取中央政府的劝告,妥善解决猪农无处养猪的问题,才来与猪农谈搬迁。

他说,猪农也想一劳永逸地解决生计问题,他们也很关心要如何落实集中养猪区的方案,但是集中养猪区的方案至今都未有具体的落实步骤,这是猪农对于他们的未来感到忧心忡忡的关键原因。

“打从马六甲猪农事件爆发以来,我们就认为猪农被迫搬迁是一个全国性的课题。随着雪州的3家养猪场也要陆续关闭及搬迁,即证明了我们的看法是正确的。”

隆雪华堂呼吁各华基政党、华团领袖们不分党派或州属,一同关注全国各地的养猪场陆续关闭的事态发展,以便在第一时间内给予猪农必要的援助。此外,我们也必须认识到猪肉价格飞涨与供应失衡是有一定的关系的,养猪场越少意味着猪肉供应量的减少,要确保猪肉价格保持在合理水平,应该从争取足够的养猪场着手。

受暴风雨吹袭受损,隆雪华堂呼吁支持修护白小临时校舍

由于上述破坏,导致白小临时校舍在星期五被迫停课一天,以便进行抢修工作,使临时课室与活动空间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修护起来,让学生和老师能够安全的恢复上课。

隆雪华堂会长拿督黄汉良促请社会各界雪中送炭,慷慨解囊,鼎力支持白小临时校舍的修建。较早时,隆雪华堂董事部通过捐助5千令吉给白小原校,作为保校运动的教育基金。

白小原校学生在阮梁圣公庙上课,至今已经超过1950天。换言之,白小原校被闭至今已经迈入第6年,完好的原校被闲置了将近6年。如果这一次的暴风雨造成白小临时校舍的一些意外事件,后果不堪设想。

因此,拿督黄汉良认为,最直接、最妥善、一劳永逸的解决方案,便是重开白小原校,让学生进到原校上课。他强调,如果这一次是在白小原校的良好校舍上课,就不会受到暴风雨的影响,学生也不必停课。拿督黄汉良认为,让白小原校的校舍继续闲置,是一种资源的浪费,对需要学校的社区,是一种不公平的待遇。

隆雪华堂重申反对媒体垄断,以确保公民社会不会被消声

隆雪华堂维持一贯的立场,除了重申反对政党收购之外,也一样反对媒体集团垄断报业。马来西亚股票交易所(Bursa Malaysia)于3月27日宣布,由马钦学控制的New Paragon在3月15日分别脱售了南洋报业控股的两批股权,即871万8750股和275万股,这相等于该报业集团的14.81%股权。与此同时,砂拉越的Madigreen在同一天收购了南洋报业控股的1496万8750股股票,相等于20.44%股权,使它崛起成为南洋报业控股的第二大股东。

成为第二大股东的Madigreen私人有限公司(Madigreen Sdn Bhd)由Pertumbuhan Abadi Enterprise拥有,而Pertumbuhan Abadi Enterprise由Lau Sze Yuan、Wong Ying Ngiik、Tiong Choon及张晓卿所拥有。

星洲日报在2001年5月30日发表声明,曾宣称“没有涉及收购南洋报业的计划”,以及在南洋报业“并没有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利益”。因此,星洲媒体集团董事主席张晓卿有必要对外加以说明,为何他本人的名字,会出现在Madigreen之拥有者Pertumbuhan Abadi Enterprise的股东名单之中。

隆雪华堂民权委员会表示,媒体受垄断的趋势对公民社会的长远发展,将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从最近发生的猪农求援广告以及部分校长被指责收取书商回佣的报道,不获部分主流中文报章的刊登,就可知道事态的严重。隆雪华堂民权委员会吁请公民社会不能对此不良现象坐视不理,一定要清楚传达反对媒体垄断的心声。

营造爱心社会 妇女发展空间更广

在第九大马计划下,政府将与非政府组织合作,推广家庭发展计划,以鼓励更多人关心不幸的一群。一直以来,隆雪华堂妇女组都在为营造爱心社会,以及改善国民基本福利做出努力,所以我们将尽力配合政府未来的家庭发展计划,以提升国人对社会意识的醒觉。

除了推广家庭辅助计划,政府也将推出一系列的“婚前课程”,以灌输夫妻的角色,以及教导他们对家庭和社会的责任。隆雪华堂妇女组亦藉此机会,呼吁政府提供更有效的妇女贫穷率解决方案,政府可以考虑与非政府组织合作,落实单亲妈妈的技能培训。

对于隆雪华堂妇女组,最高兴的莫过于政府将增加儿童、残障与乐龄人士的财务支援,这证明了向来被忽略的一群逐渐得到了关注。未来5年内,教育部将推行教育改革,提早幼教年龄至4岁的儿童,也设定保证幼儿园素质结构的指南。儿童的人格未来发展的好坏,对于整个社会安定与进步有非常密切的关系,国内儿童受虐事件频频发生,我们建议政府应当多关注儿童的人权及福利。

另外,在第九大马计划下,政府将检讨现有涉及歧视女性或妨碍女性参与发展的法律或条例,以保障妇女的安全和福利,这对所有参与建设国家的女性来说,无疑是个好消息。隆雪华堂妇女组认为,政府应当加速修正有关“女性职场安全保障”的法令,并提供女性更多教育及训练的机会,以鼓励妇女参与更多的商业活动。

针对政府在提高女性健康水平,以及减少女性暴力这方面所拟定的计划,隆雪华堂妇女组希望通过政府综合性的妇女儿童保健措施,以及种种医疗设备,能够协助提升民众健康醒觉,尤其是乡区地方及低收入的妇女群。我们期待政府承诺在吉隆坡设立的妇女与儿童专科医院,可以全面推广健康计划,并协助提高妇女的生活水平。

隆雪华堂妇女组主席
郑淑娟 谨启

各族人民应公平享有经济蛋糕,土著之间的贫富悬殊应获解决

隆雪华堂会长拿督黄汉良指出,在面对中国和印度崛起的挑战,以及本地市场向自由贸易协定开放之际,政府在第九大马计划中计划提高一些主要领域,如制造业、农业、资讯与通讯科技、生物科技、科学与革新、金融和旅游业的竞争力,这不失为一项好的主张。但是,政府必须把发展目标锁定在一些我国确实较具竞争力的领域里,否则会落得“大海捞针,无功而返”的窘境。

明显的,我国已经无法在制造业方面与中国、越南等廉价劳工密集产业国竞争;而在资讯科技与生物科技方面,则无法与印度及新加坡竞争。如果我国将拨款分散在这些不具竞争力的领域里,再多的投资都无法获得回报。其实,我国应该根据本身所具备的优势,强化农业及旅游业,为这两个行业的业者提供优厚的奖掖。只要政府提供良好的导向,我国已经具备足够的条件,以成为本区域的农产品出口与贸易中心。此外,我国珍贵的多元文化,也是吸引外国游客到来的一大卖点。这些都是有待政府正视的资源。

拿督黄汉良也对我国贫富悬殊加剧的问题感到担忧。根据2004年联合国人文发展报告,马来西亚10巴仙最富有人士的收入,是10巴仙最贫穷人士的22倍。这使马来西亚成为亚洲其中一个国民收入差距最悬殊的国家。而所有族群之间的贫富差距也不断加深,最为严重者尤属土著。

“由此看来,第九大马计划的首要目标,不应只是把土著30巴仙股权的目标延后10年完成,而是如何确保土著之间的贫富悬殊问题不会加剧,并且让各族群公平享有经济蛋糕,以便各族的贫穷人士能够得到应有的照顾。在这方面,政府有必要为贫穷社群提供免费的大学教育及医疗服务。”

第九大马计划也应注重公民社会的发展,为非政府组织、华总、各州华堂、商联会等提供拨款,以便他们在协助推动第九大马计划方面,能够扮演活跃及积极的角色。
拿督黄汉良强调,为了确保第九大马计划的目标能够顺利完成,反贪污局必须被赋予更大的自主权,而媒体也必须获得松绑,以便所有的计划都能在透明及公正的情况下被执行。

建国历史的诠释权不应由政客垄断

卢诚国于3月15日参与下议院国会辩论时,提到我国历史课本课程纲要的“不平衡”,并且谈及穆斯林宗教祈祷指南和非穆斯林宗教场所面对的问题等。四州华青团体在参阅了3月15日的国会会议记录后(公众可浏览国会网站阅读卢诚国的辩论全文-http://www.parlimen.gov.my/hindex/pdf/DR-15032006.pdf),发现卢诚国的言论并无不当之处,也没有巫青团所指责般敏感。

卢诚国说:“历史课本在平衡建国历史方面扮演重要的角色;不过,现在的历史课看来有些不足的地方,就是缺乏其他族群在建国历史中做出贡献的内容。例如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反击日本殖民政府的课文只凸显马来人的功劳,而华人与印度人的贡献则受到忽略。”

他说:“现有的历史课本并非不确实,而是不够完整及深入。”他指出,中四历史课本的十篇课文中有五篇与回教文明有关,有关的偏颇必须被平衡过来,以便新一代不会失去认识其他宗教与文明的机会。除此之外,他也谈及穆斯林宗教祈祷指南和非穆斯林宗教场所面对的问题等。

四州华青团体认为,卢诚国在国会上所提出的看法,基本上都反映了我国的实况,也是国人必须认真看待的课题。因此,50名巫青团成员在柯拉娜再也区部主席阿都哈林沙末带领下,于晚上9时30分登门造访卢诚国,并告知可能会对他“采取行动”是非常不恰当的行为。

四州华青团体强调,我国是一个法治国家,国会议员在参与辩论时,更应享有言论自由的权利;因此,任何企图通过非文明的手法,来达到威迫恐吓的目的,都是法律所不能容忍的。

吁请首相重申成立《警察投诉与渎职委员会》的立场

隆雪华堂妇女组主席郑淑娟表示,警察委员会自行监督警方纪律是不健全的建议,简单来说,就是公司自行审查内部账目,不须交由外来会计审核公司一样,在外来者无法监督的情况下,最终会发生互相包庇、自我腐败的事情。

虽然全国警察总长已经下令各州总警长,将9项新扣留调查程序分发到每个警员手中,不过这并无法彻底根除警察部队的陋习。警察部队的问题不只是停留在扣留的程序上,还包括种种对公民的滥权、贪污等问题。我们应该全盘改革警队,恢复人民对警界的信心,采纳皇家调查委员会的建议,以便所设立的《警察投诉与渎职委员会》能够长期由外部监督警察部队的违法行为。

不恰当的指令破坏多元种族文化

此外,隆雪华堂妇女组也抨击警方规定非回教徒女警在列队时必须戴头巾的做法。据我们所了解,穿戴头巾并非我国非回教徒的衣着文化;如果警队规定非回教徒女警穿戴头巾,已经违反了她们的人权和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非回教徒女警应该有权选择是否戴头巾,因为不管是从文化或宗教上,她们都没有义务去遵守这样的规定。
警察部队应该了解到马来西亚的多元国情,允许女警自由选择戴头巾与否。“不恰当的指令,往往造成不必要的误会,我国政府应该吸取经验,避免犯上同样的错误”,郑淑娟如此表示。

隆雪华堂告马六甲猪农书

我们认为,马来西亚是一个多元种族及宗教的国家,而当局要认同这一点国情,才能确保我国的养猪业可持续发展。

我们赞成甲州首席部长拿督斯里莫哈末阿里的声明,即甲州政府将允许华人在甲州养猪,条件是养猪场的卫生设备必须符合当局的要求。惟我们促请兽医局划一养猪场排污系统的标准,以便业者能够遵循所定下的标准去建设排污系统。官员们也需改变他们的态度,协助猪农们解决问题,因为很多问题可能是官员们的错误观念所造成。

立百病毒肆虐之前,我国出口到新加坡的猪肉一年便赚取了马币2亿2千500万令吉,政府却刻意忽略了这个事实。直到发生了立百病毒事件,武吉不兰律100多位猪农失去了性命,猪农们还是没有摆脱悲惨的命运,无法得到有关当局的人道援助。

马来西亚2千5百万人口当中,将近40%为非回教徒,也就是将近1千万人是潜在的猪肉食用者。如果政府愿意保障养猪业,相信我国的猪肉除了能够自供自足之外,还能出口到国外赚取可观的外汇。

基于养猪业对我国经济所作出的重大贡献,政府应该建立养猪业全面合法化的机制,让猪农们能够安居乐业。隆雪华堂也会配合及支持猪农们向有关当局争取合理的要求。我们也需要猪农们与当局配合提升猪寮的卫生,做好排污系统,注意环保工作,以确保各族人民享有平安幸福的生活。

我们强调,由于甲州的猪农们世世代代都在当地从事养猪业,因此在搬迁农场时应该获得充分的时间。我们认为,州政府至少应给予两年的时间作为缓冲期,让猪农们进行搬迁或转业。我们深信只要你们团结一致敢于争取,以你们的智慧和毅力,在公会的领导下结合全国人民的支持力量,最终一定会成功!

祝愿你们的合理要求早日实现!

吉隆坡暨雪兰莪中华大会堂会长
拿督黄汉良 敬启
2006年3月18日

四州华青:合法化养猪业,减少入口猪肉

马来西亚2千5百万人口当中,将近40%为非回教徒,也就是1千万人是潜在的猪肉食用者。根据1992年的数据,马来西亚每年的人均猪肉消费量达29.6公斤。如果当中的7百万人有食用猪肉,意味着我们平均每年要吃掉2亿零72万公斤的猪肉。就因为养猪业受到有关当局的刻意为难,使到原本产量不高的猪肉供不应求,政府还需每年花费马币24亿元从国外进口猪肉。

不管是让两万人能够系以维生,还是减少我国对入口猪肉的依赖,养猪行业对于我国的经济发展都有莫大的贡献。

文告表示,甲州82户猪农并没有祈求能够获得政府任何的津贴,就如政府要求人民改变生活方式,不要妄想继续获得石油津贴一样;但是,猪农赖以为生的基本权利却被硬生生地剥夺,这是无法让人接受的。甲州政府在硬要拆除他们的农场之前,有没有为他们的未来生计着想过?

四州华青强调,人民赖以为生的职业应该受到政府的尊重,不管他是养猪的还是街边摆摊子的,只要他所从事的行业没有危害他人及社会,都应该得到基本的尊重。如果养猪业者被指责污染环境的话,政府就应该采取规范的措施,只有符合卫生标准的猪农才能营业。反之,现在根本没有一套标准来规范养猪业,就算养猪业者投下巨资兴建现代化的排污系统,还是会在不明确的官僚作风指示下,被迫牺牲自己的生计。

隆雪华青代团长 陈松林
甲华青团长 房有平
柔华青团长 黄伟通
森华青代团长 梁弈龙

正视猪农控诉,尽早将养猪业合法化

隆雪华堂会长拿督黄汉良表示,甲州政府如有诚意解决问题,就不应该发生这种反反复复,政策朝令夕改,使到猪农难以适从。他质问,我们为何无法从立百病毒肆虐,武吉不兰律100多位猪农失去性命,养猪场被夷为平地的事情吸取教训?猪农每天过着战战兢兢的日子,担心自己的养猪场不知何时会被拆除,根本的原因就是政府不愿正视猪农的诉求。

对此,隆雪华堂认为政府应该建立养猪业合法化的机制,以便猪农能够安居乐业。隆雪华堂建议的合法化措施如下:

(一) 立法保障及管制养猪业,执法单位的一切行动都应该依据
法令行事。
(二) 发出执照予养猪业者,方便监管。
(三) 明确将养猪场的土地划分为养猪用途,避免猪农们在非法
的橡胶或油棕种植地养猪。
(四) 划一养猪场排污系统的标准,以便业者能够遵循所定下的
标准去建设排污系统。

他强调,如果甲州养猪场被拆除,短期内势必影响甲州及其邻近州属的猪肉价格,猪肉供应短缺将带动猪肉价格飞涨。在这百物腾涨的时刻,将会使到消费能力只属一般的家庭,面对更承重的经济压力。

拿督黄汉良指出,甲州猪农已经向华社发出求救的讯息,可见事态演变至严重的程度。全国华社应该不分彼此,共同捍卫甲州猪农的权利。如果甲州猪农的农场被毁的先例一开,势必波及全国的养猪业。此华裔百年来的传统行业,恐怕从此被连根拔起。

校长疑涉贪污应根据三大原则解除各种疑惑

隆雪华堂会长拿督黄汉良表示,董教总长期在捍卫及发展我国华文教育方面,其角色扮演和所作出的贡献,已经受到普遍的肯定和尊重;而校长对华小发展所扮演的角色举足轻重,是华教运动中站在前线的重要人物。三方面都具有本身的角色扮演,而且,也都必须建立良好的互动与合作关系,才能使华教工作更为顺畅、取得更好的成果。

黄汉良认为,2004年教育部所公布的指南,引发华小董事部主权的争议和危机。教育部漠视学校董事会的法定权力,意图将学校董事会排斥于食堂招标、学校户口支票签署、礼堂租借等事务之外,是问题的症结。

而当前的争执过程,也引发校长贪污的嫌疑。隆雪华堂认为,大多数的校长都是任劳任怨、为教育而付出的一群,是值得尊敬的华教工作者。不幸的是,当中也有一些害群之马,导致华小校长的名声蒙上一层阴影。

有关校长从学校贩卖部、食堂、电脑室采购器材等过程中,获取私人利益甚至贪污的传闻甚为普遍,而且逐渐形成“校长贪污”的刻板印象。这种情况对广大的校长不利。因此,隆雪华堂建议校长职工会主动发布,向关注有关传闻的华教工作以及社会大众,清楚说明当前华小处理学校贩卖部、食堂、电脑室等的程序,以及供应商所提供的各种回扣的处理方式及其受惠者,以便让真相大白,解除社会人士对某些校长所存有的负面印象。

隆雪华堂:台湾终止国统会不利台海现状

陈水扁在2000年就任总统时曾提出“四不一没有”的承诺。所谓“四不”是指:陈水扁任内不会宣布独立、不会更改国号、不会将“两国论”入宪,及不会推动统独公投;而“一没有”则是指:没有废除国统会与国统纲领的问题。

陈水扁宣布终止“国统会”与“国统纲领”,等于是公然违背他的承诺,这种“失信”于世人的举动是非常严重的。陈水扁此举让人产生不安的联想,即台湾正逐步迈向法理台独的道路。

隆雪华堂会长拿督黄汉良表示,海峡两岸有必要通过更多的友好交流,来舒缓彼此之间的紧张和对立关系,降低通过武力解决两岸矛盾的风险。两岸的和谐与共荣,对本区域的和平与稳定有所帮助,对海峡两岸与东南亚国家之间的长期发展,也起着积极和正面的作用。

黄汉良希望台湾领导人陈水扁能够基于台湾人民的福祉,以及两岸长远的利益,认同一中的立场,采取更为友善的态度,与中国大陆进行良性的互动。两岸紧张关系的降温,必然有助于两岸与本区域的经贸与文教方面的紧密联系与往来。

石油产品飞涨30仙,加速通胀指数不利工商业的发展

我国的汽油价格于2004年5月的价格为1令吉37仙,经过多次的调整,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已经飙升了40%,达到今日的1令吉92仙。至于柴油的涨幅则更加惊人,一公升柴油的价格已经从2004年5月的78仙,涨至今日的1令吉58仙,涨幅高达102%。

隆雪华堂会长拿督黄汉良表示,政府应该衡量油价大幅度起价,其对中下阶层人士所将造成的冲击。除了依靠运输载客为生的罗里和巴士司机不说,一般的家庭至少都有一部交通工具代步,庞大的涨幅肯定会对他们的生活带来承重的负担。

拿督黄汉良举例,如果一部1000CC的小型汽车每个月的耗油量是200公升,也就意味着该车主现在起,每个月的汽油开销将增加60令吉,这笔开销长期累积下去将是一笔不小的数目。

他说,政府不能以减轻汽油津贴的负担为推搪理由,把承重的开销转嫁给消费人。反之,政府有责任将石油产品的价格维持在合理的水平。明显的,汽油价格在半年内起了近20%,已经超过了可让人接受的合理水平。

他指出,马来西亚作为高品质石油的生产国,将绝大部分的石油产品出口到国外。随着国际石油产品的价格飙升,高品质的石油产品也为我国赚取了巨额外汇。为了应付我国的石油需求,政府从外国进口品质较低的石油产品。因此,从这进出口之间的转换中,我国已经获取了可观的利润。据报道,国家石油公司(Petronas)于去年7 月公布截至 2005年3 月31 日的会计年度业绩时表示,该公司营收为 356亿令吉,增幅高达 50.3% 。不过,政府于去年仅拨出74亿1000万令吉作为石油津贴。

我国是产油国,石油源藏丰富,这是国家的资产,人民的财富,这些利益应归于全体人民所享有。石油产品涨价只利于国油财团是不合理的,隆雪华堂希望政府体恤民意取消加价的措施。

隆雪华堂要再次强调,看回国油在过去曾经出面拯救面临亏损的土著银行、马来西亚国际船务机构及玲珑企业,并且投下大笔资金兴建双峰塔、布特拉再也、雪邦第一方程式赛车场、普腾城市(Proton City)等等,我们不知国油有什么理由不能给予更多石油津贴,以利惠我国2千6百万的普罗大众。

食堂主权隶属董事会,吁请各界认清问题的本质

从华小主权长期受到不公平的教育政策所侵蚀的层面看,隆雪华堂支持董教总的看法,即正视董事部的主权问题。董教总曾表示,“从2004年掀起的食堂招标主权事件,是因为教育部发出的新食堂指南剥夺董事会主权。由始至终,董教总都将矛头指向教育部,也一再促请教育部发出公函予各州教育局以阐明华小食堂招标和决定权属于董事会职权,以厘清目前所引起的乱象”。

因此,所谓“促请董总停止在学校食堂招标一事上,打压和为难校长”的言论,根本就无其立足点,有关指责必须附上有力的证据,才能对外向大家加以说明。

隆雪华堂认为,教育部漠视学校董事会的法定权力,意图将学校董事会排斥于食堂招标、学校户口支票签署、礼堂租借等事务之外,才是此事的导火线以及问题的症结。此外,此问题也可能涉及贩卖部的经营者之利益,隆雪华堂对此问题的发展深表关注。校长职工会有必要将焦点回归到董事部的主权问题,不应将董总视为敌对者,因为董总本身也是极力向教育部争取学校权益的机构。董总长期以来为华文教育所作出的贡献,早已得到社会各阶层人士的肯定。

隆雪华堂会长拿督黄汉良表示,任何的事情都必须以学生的利益为先。凡是不利于学生利益的事情,都应该加以反对。因此,我们在处理问题上,应把眼光放远,把目标对准,仔细去看学校食堂的主权问题。如果董事会无法再享有食堂的主权,就意味着董事会的权力已经受到教育部行政权力的侵蚀。

隆雪华堂也表示支持董教总的呼吁,即各有关方面当前的急务,应是共同向教育局或教育部争取原属于董事会主权的食堂招标权力。

隆雪华青:华小董事会主权应受尊重

隆雪华青强调校长在权职范围内执行职务时,不应受到任何的打压。我们愿意针对此次争执,在雪华堂主办一场公开说明会,并正式邀请校长职工会主席江秀坤及吉隆坡校长职工会主席彭忠良出席与华社交流,让社会大众了解校长受打压的情况,以共寻对策。

但隆雪华青也坚持,学校董事部既然在教育法令承认下成立,那么董事部的权力就应该完全受到大家的尊重,这是不容任何人置疑的。董事部主权若受到剥夺或造边缘化,在长远必将对华小的地位带来冲击。

今日关于食堂招标问题与争议的产生,主要就是教育部政策不明确及州教育局各自为政所引起,因此我们呼吁教育部,特别是副教育部长韩春锦,不要再保持咸默,应尽快针对食堂招标的主权发出明确的指示。

今天,争议既然已经发生,就不应把它扫在地毯下或避而不谈。学校食堂除了涉及董事部与校长主权之争外,也牵涉到学生福祉与家长的权益。这既是一项关乎层面广泛的社会大众议题,我们应该把问题摊开,让社会大众一起参与公开讨论与提供意见,寻找一个最附合共同意愿和利益的解决方案。

隆雪华青也强调,除了食堂招标主权需归董事部之外,所有学校招标过程也必须高度透明化,让家长与社会共同监督,以预防私下利益输送事件的发生。

针对《太阳报》(The Sun)今年1月21日的报道,槟城消费人协会主席莫哈末伊利斯曾在该报读者来函,揭露学校作业簿给校长带来暴利,因为一些无良分销商不惜提供30%至40%的回扣给校长, 使到学生家长被迫购买一些不必要的作业簿。雪华青认为,校长职工会有必要针对此指责作出解释。

此外,隆雪华青也认为,除了食堂招标之外,我们更应该正视学校贩卖部管理权的问题。并建议把学校贩卖部的经营管理权,也应该一并归予董事部。

今天,孩子每天背着沉重书包上学,与贩卖部管理权息息相关。此问题积压已久,大家应该加以重视,否则必将暴发为严重争端。

众所周知学校贩卖部出售课本,每年涉及庞大的财务利益。每年逾千间华小售卖的课本等,涉及数以亿零吉针。根据出版印刷业的行规,一般上出版商都会给予代理约三成的佣金计算,涉及款项数以千万令吉计。

若董事部透过专业与透明的管理,把每年售卖课本等所得的佣金,善用于推动学校各方面的发展与建设用途,必大大有助减少华社教育捐款的负担。

《光明日报》乃无心之过,雪华堂担忧新闻自由尺度日益萎缩

雪华堂民权委员会认为,《光明日报》以“画中画”的方式刊登有关漫画,乃为无心之过,夜报准证因此被吊销两个星期,实为一项过于严厉的惩罚方式。据《光明日报》所发表的文告表示,他们在槟城版的夜报上刊登一张法新社的照片,该照片显示一名男子正在阅读刊登亵渎回教先知漫画的报纸。文告也提到,《光明日报》管理层在发现了上述疏忽而造成的错误,即刻下令停止印刷,并扣押了所有已经印好的报纸,并命令发行部通知代理收回有刊登上述照片的报纸。

雪华堂民权委员会认为《光明日报》管理层所给予的解释是诚恳的,并促请国安部接受《光明日报》的解释及收回吊销该报夜报准证的决定。

对于国内新闻自由的尺度不断萎缩,雪华堂民权委员会感到忧心。从《中国报》的两名高层人员因为错误报道裸蹲站女子的身份而被迫辞职、《砂拉越论坛报》刊登亵渎回教先知穆罕默德的漫画而无限期被吊销执照,再到今日发生的《光明日报》夜报准证被吊销2星期,我国媒体业已经进入前所未有的寒冬期。雪华堂民权委员会深信,新闻工作者在人人自危的情况下,将不敢无惧无畏,媒体再也无法有效扮演监督政府施政的第四权角色。

由首相阿都拉所释放的讯息,即人民代议士应主动反映问题,不要等到媒体揭疮疤即可显示,政府并不欢迎媒体针对任何关于政府负面消息的报道。雪华堂民权委员会因此认为,此举已严重违背首相提倡大家说真话的原则。

此外,雪华堂民权委员会也要求国安部解释,为何播放一名读者正在阅读《砂拉越论坛报》刊登亵渎回教先知漫画的第三电视新闻摘要(Buletin TV3),却不受对付。黄泉安在他的部落格(http://www.jeffooi.com/2006/02/is_guangming_daily_in_trouble.php)里率先作出是项报道。雪华堂民权委员会认为,国安部有必要针对此双重标准及选择性对付的做法,给予公众令人满意的交待。

雪华堂建议国能召开听证会,解答万挠村民的疑虑

雪华堂表示,高压电缆一旦竣工,将会维持一段相当长的时间。因此,电缆铺设工程的处理如果不够周全,其长期所释放出的辐射量,对人体健康将是潜在的一大威胁。因此,雪华堂强调,万挠新村居民以及电缆附近居民的健康与安全,应该作为最优先的考量因素。

“万挠三育华小现处的位置与国能建议兴建的新电缆,距离非常靠近。如果学生长期暴露在电磁波的高辐射范围里,恐怕会对他们的健康造成不良的影响。

根据美国国家科学院在 1996 年所公布的研究分析显示,儿童若居住在架空电缆附近,其患上白血病的机率便会更高( 相对风险为 1.5 倍)。因此,我们绝对不能拿孩童的健康和生命安全作赌注,”雪华堂会长拿督黄汉良如此表示。

雪华堂建议国能慎重考虑万挠居民提出的绕道建议,以便将电缆的铺设路线迁移到人口较稀疏的地区,包括农业地区,以解除电缆的电波辐射对人体的影响;另外,雪华堂也建议国能召开公开听证会,向万挠新村的居民作出清楚的解说,并且现场解答他们的疑问。除此之外,雪华堂也希望能源、水务与通讯部长拿督斯里林敬益进一步关注此事的进展,并且提供必要的协助。

政府应展示政治决心,成立警察投诉独立调查委员会一劳永逸改革警队

雪华堂民权委员会认为,报告建议警局的负责警官(Officer-in –Charge)必须掌握搜身警员及被搜身者的详细资料,这样将能避免警员滥权及嫌犯因搜身而感觉被羞辱的事情发生。除了警员必须填写个人资料,被搜身者也必须回答是否有被搜身的警员触摸、嘴巴及肛门是否有被物体、手指或身体部位插入,以及是否有被警员致伤,然后签名确认。如要进行私处搜身,更需医生在场,有关医生也必须填写搜身的结论,并签名确认。如此更能有效避免警方在搜身过程中,因为种种因素所犯下的错误。如果被搜身者认为自己被侵犯了,也能通过搜身的纪录去为自己讨回公道。

雪华堂民权委员会指出,将上述搜身指南立法为刑事程序法典的一部分是非常重要的,因为调查庭的调查结果显示,引起争议的裸蹲站搜身,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它甚至不属于任何警方的指令(Perintah Tetap)。

雪华堂民权委员会表示,独立调查委员会秉持公正透明的态度,在短时间内完成所有的调查工作,避免不必要的猜测继续流传,其工作表现确实令人激赏。不过,却不希望独委会成员的努力化为乌有,警队的改革最终沦为纸上谈兵。

雪华堂民权委员会认为,报告总结的其中一项重点,即警队抗拒做出改变,是警队在过去的《警方投诉及行为不检报告书》出炉后,依然引人诟病的一大原因。但是,政府也必须大胆地展示其政治决心,即刻设立长期性的警察投诉独立调查委员会,以便在机制上监督警方的失衡状态。

雪华堂:严重关切中国报事件

雪华堂会长拿督黄汉良表示,媒体对推进国家发展,尤其是政治民主化的进程,扮演重要的角色;它同时也满足人民“知的权利”,引导人民关注国家与社会动态,进而共同参与和推动社会的进步。对媒体工作者而言,无畏无私的据实和及时报导是他们的职责所在;积极追查事情真相的做法,则展现了媒体专业的本色。

雪华堂认为,媒体有时也难免有报导不实的错误,中国报既然已经针对其错误作出道歉,雪华堂认为这是该报展现负责任的态度,值得赞赏。然而,该报编采部两位最高层人士的辞职与立即生效,雪华堂担忧会产生以下的不良影响:
(1) 媒体高层为了明哲保身,更加自我设限;
(2) 媒体工作者为了避免惹祸上身,不愿深入追查或报导具争议性但攸关国家与社会福祉的事项;
(3) 最终最恶劣的后果是媒体报喜不报忧,而深受其害的实际上是全国上下。

因此,雪华堂建议各有关单位,包括国安部与媒体本身,接受报社的道歉,并收回对中国报两位编采部高层人员的严厉惩戒。

保卫新闻自由,让真话流传!

我们这群公民团体长期致力推动社会改革,我们认为,尽管上述部分传言未十分明朗,然而新闻自由攸关自由民主政治的基本原则,因此必须在此关键时刻适时提出关注,促使社会正视这连串问题,也一并敦促国家相关单位澄清有关问题。

我们以为言论自由与新闻自由是推进政治、社会与经济进步的重要条件。执政者近来对于媒体之干预或压制,无疑将重挫国家新领导人肃贪及重整政府形象的决心,同时使公共讨论、媒体业笼罩在政治权力的阴影下,产生寒蝉效应,异议言论禁声,以致社会舆论监督政治腐败之不可能,国家新领导人的良好改革意愿亦功亏一篑。我们谨此呼吁执政者尊重三权分立之制度,杜绝行政权独大,让媒体与民意监督国家权力,促进社会开放言论,重建本国之自由民主宪政。

警队滥权事件因媒体持续追踪揭发,再度掀起警队改革的契机,同时也能借此检验《马来西亚警察皇家委员会报告书》改革建议的落实情况,然而事件发展逐渐转向为执政者祭出“不爱国”的高帽,控诉揭发事件的媒体与反对党议员,迫切的警察内部改革反遭搁置一旁。同时,政府控制媒体的手段也逐渐出台,以下是近期的几个例子:

(1) 2005年11月29日,副国内安全部长诺奥玛(Noh Omar)出言“维护”警队、指称“外国人若不满可离开马来西亚”的言论在部分中文晚报出现后,隔天早报(2005年11月30日)遭抽起,显示媒体缺乏制度保障,频受政治力干扰。

(2) 2005年末,《中国报》接获国安部公函,要该报就“报道不确实新闻”做出解释。事由《中国报》于11月23日的夜报头版刊登“女郎裸蹲影片”的新闻时,曾打上“中国女子裸照流传”的字句。然而,11月24日的《中国报》早报,同一则新闻的标题已改为“可疑‘脱光’录影流传”。有消息说,其他华文报亦接获类似信函,更甚的是国安部人员竟然公开“建议”吊销《中国报》夜报准证,另有消息说该报总编辑可能遭撤换。

(3) 《东方日报》、《南洋商报》的出版准证在2005年末到期,截至2006年1月2日尚未获得更新。这种现象再次凸显每年更新出版准证乃是政府控制媒体的重要手腕。

(4) 董教总在12月10日召开跨族群“反对数理教学英化”大会后,激起各方讨论数理教学英化课题,有消息声称报馆接获政府相关部门警告,禁止主动追踪相关新闻或组织有关该课题的辩论,而报馆的有关报导较后也大幅度萎缩,甚至绝迹。事件显示异议言论空间没有获得保障。白小新闻長期遭封杀也是另一个明证。

(5) 近期大学校方提控推动校园民主的学生,引发各界关注《大专法令》之弊病。而“八度空间”电视台著名中文时事节目“八方点击”适时访问70年代著名学生运动领袖希山慕汀莱益士,结果引起执政党青年团的不满。尽管事件不明朗,但再次显示执政党可能借故干预媒体。

以上问题只是今天媒体困境之冰山一角,更甚的是媒体至今仍被套上《煽动法令》(SA)、《官方机密法令》(OSA)、《内安法令》(ISA)、《印刷及出版法令》(PPPA)、《传播与多媒体法令》(CMA) 等紧箍咒,部长动辄以“威胁国家利益与安全”等等罪名控诉媒体,撤销或冻结媒体之出版准证。这些法令不仅钳制了新闻自由,还压制了公民参与公共政策辩论的权利,封锁了社会各造向政府说真话的管道,使得政治力和政府机构缺乏制衡,导致政府单位滥权事件层出不穷。

我们谨此呼吁各界关注上述问题,并提出以下几点声明:

1. 我们支持媒体揭露政府与社会的腐败现象和实例,并严厉反对政府以行政手段干预媒体。媒体内容之争议(例如诽谤)应以司法判决为准,并且应该以言论自由之精神为本,鼓励社会异议言论流通,而非采取行政力量剥夺媒体自主。

2. 政府不应干预媒体内部运作及其内容,我们反对政府对于部分媒体拟采取秋后算帐的作法,以及以有条件地更新出版准证来套取媒体的妥协。

3. 我们反对报馆每年需更新出版证的制度,该行政制度实乃政府控制媒体的手段,我们主张应该代之以登记制度,报馆无需每年申请更新证件。言论及出版自由属公民基本权利,行政单位无权任意剥夺之。

4. 我们主张废除《印刷及出版法令》、《传播与多媒体法令》等法中箝制言论、新闻自由及出版自由的条文,防止部长权力过大;同时另草拟《资讯权利法令》或《资讯自由法令》,规范政府资讯的流通与使用,以保障公民知的权利。

5. 我们谨此支持那些持续揭发不公义事件之媒体及媒体工作者,并就此表达我们的敬意,因为你们的勇敢与坚持,为政治与社会制度改革增添新希望。我们希望大家能一起站出来捍卫新闻自由,让真话流传,共同推进社会进步!

发起团体:
维护媒体独立撰稿人联盟

联署团体:
雪华青
柔华青
森华青
甲华青
人民之声(SUARAM)
槟城大专毕业生协会
自由媒体
雪隆理华同学会
马来西亚青年与学生民主运动(学运)
Charter 2000 in ALIRAN
槟城自救会
白小保校工委会

雪华堂会长拿督黄汉良·2006元旦献词

教育是立国之本;教育依然是本国核心议题。国立大专教职员的任聘与升迁、学术自由与研究水平,不得等闲视之;废除《大专法令》、释放学生潜能已是攸关竞争力的急务。此外,政府应该根据人口的增长,不分种族的增建中小学校,以满足需求,实践母语教育的权利。母语教育的优越性,获得国际公认。所以,政府应该展现魄力,大胆放弃对华小数理英化的“2-4-3”或“4-2-2”等任何政治折衷方案。

白小原校的保校运动,至今跨入第1830天。尽早重开白小原校,是避免资源闲置,体现社区教育权利最明智的做法,让教育回归教育。

我们主张:
以专业导航,取代政治挂帅;
以审慎规划,取代急躁推行;
以广纳民意,取代封闭官僚;
以直接对话,取代间接传话。

哗FM在去年10月15日停播,接着私营电视台的内容与结构变动激烈,媒体垄断的趋势令人感到担忧,整体而言,这种现象违背国际间信息和媒体日趋开放和多元的发展趋势。

雪华堂全力支持首相领导的倡廉反贪与提升公共服务效率。平心而论,至今给人的总体印象是口号响亮,成果不彰。警察部队的纪律和效率,更在近几年成为社会议论的焦点。若全民殷切的期待,转为莫名的迟疑和困惑,迈向宏愿之路必然荆棘满布。

新年新希望,希望民间组织致力推动公民社会的理念和参与感;政府展现“把想法变成做法”的执行力。

发展商不应无理封路 槟州政府应该明确保校

对于发展商无理封锁通往新中华小的主要道路,以及在学校四周挖渠筑壁,实施逼迁的霸道行动,雪华青认为发展商一意孤行的行径蛮横无理之余,有持无恐的强硬态度也是政府长期对华小的偏差政策和重商轻文所纵容累积造成的。

即使槟州政府通过市议会将包围着新中华小的锌板拆除,发展商不把槟州政府放在眼里,再度以锌板把新中包围起来。发展商除了高喊他们有权拿回土地,也恫言起诉阻止他们拆除旧校舍的村民和议员。这样做显然是不尊重槟州政府,漠视公众利益。雪华青严厉谴责发展商这种不尊重民意的霸道行为。

城市发展美其名为促进国家繁荣,事实上却不断侵蚀着乡村居民的生活空间,不成熟的发展首先就牺牲掉学校土地。一些学校的体育场越来越小、一些学校甚至失去了草场,孩子的学习和活动空间亦变得越来越少。我国不是没有可发展的土地,只是学校附近一旦具有商业发展潜能,校地地段往往是发展商的首要目标。可是,搬迁校园是劳民伤财的大事,是不必要也不必发生的事。

任何搬迁校园的理由,舍近求远教小学生一早饱受舟马疲劳之苦,肯定是伪善的假道理,也不是家长们所愿。我们不能牺牲家长学生及学校的福祉成全商业发展,没有人可以为了谋取商业利益而典当国家未来。因此,雪华青坚决反对征用学校土地来作发展用途,校地必须固定保留给教育用途。

原本等待新校舍建好以后才拆原校,惟新中华小董事部与发展商一直无法达成共识,发展商持着庭令执意拆除校舍。我们质疑发展商为何能够获准随意在旧校舍动工?其实如果地方政府没有批准图测,发展商也不敢轻举妄动。究竟地方政府为什么如此轻易舍校地批准发展商动工呢?没有可发展的土地了吗,还是另有内情?

就算没有其它可发展的土地了,也没有其它可考虑的方案了,难道地方政府就不能要求发展商停工,先解决新中华小校舍的问题吗?

追根究底,新中华小拆校风波就是地方政府严重失责。地方政府理应知道校地不可以转换成发展地,他们的刻意忽略充份反映出政府一向对华小的不公平待遇。

另一方面,槟州教育局承诺将安排学生在风波未解决前到其他学校上课,看似安抚村民的行动,乃是不实际也不合理的行动,更令我们担心这是否会促使另一个“白小事件”的发生,新中华小前途堪忧。

雪华青希望槟州政府,尤其是身为一州之长的许子根博士,能够在这件事情上,给予新中华小正确的协助,解决校园土地问题。

雪华青代团长
陈松林 谨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