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雪华堂妇女组主席郑淑娟表示,警察委员会自行监督警方纪律是不健全的建议,简单来说,就是公司自行审查内部账目,不须交由外来会计审核公司一样,在外来者无法监督的情况下,最终会发生互相包庇、自我腐败的事情。

虽然全国警察总长已经下令各州总警长,将9项新扣留调查程序分发到每个警员手中,不过这并无法彻底根除警察部队的陋习。警察部队的问题不只是停留在扣留的程序上,还包括种种对公民的滥权、贪污等问题。我们应该全盘改革警队,恢复人民对警界的信心,采纳皇家调查委员会的建议,以便所设立的《警察投诉与渎职委员会》能够长期由外部监督警察部队的违法行为。

不恰当的指令破坏多元种族文化

此外,隆雪华堂妇女组也抨击警方规定非回教徒女警在列队时必须戴头巾的做法。据我们所了解,穿戴头巾并非我国非回教徒的衣着文化;如果警队规定非回教徒女警穿戴头巾,已经违反了她们的人权和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非回教徒女警应该有权选择是否戴头巾,因为不管是从文化或宗教上,她们都没有义务去遵守这样的规定。
警察部队应该了解到马来西亚的多元国情,允许女警自由选择戴头巾与否。“不恰当的指令,往往造成不必要的误会,我国政府应该吸取经验,避免犯上同样的错误”,郑淑娟如此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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