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吉隆坡暨雪兰莪中华大会堂是雪兰莪州和吉隆坡联邦直辖区各华裔社团的“总汇”。在马来西亚中华大会堂总会(华总)成立之前,它也是全国各州中华大会堂,中华总商会的联络中心。

隆雪华堂是属于全体华人的,更是服务国家和社会,为全体华人在重要问题上谋求利益的一个华团领导机构。本堂只接受团体会员,而会员则分为地缘性(如雪兰莪福建会馆,雪隆惠州会馆), 业缘性(如隆雪中华工商总会),血缘性(如雪兰莪江夏堂),校友性(如马来西亚留台联总), 文教和青年组织(如马来西亚华文作家协会),体育健身组织(如雪兰莪精武体育会), 义山组织(如八打灵华人义山),宗教组织(如雪兰莪德教会紫芳阁), 俱乐部组织(如八丁燕带益群俱乐部),以及福利或医院组织(如雪兰莪同善医院)。

本堂的会务重点如下:

  • 加强华团联系
  • 协调华团活动
  • 维护民族权益
  • 表达华裔心声
  • 发扬华族文化
  • 推动社会福利
  • 促进各族团结
  • 谋求国家繁荣

会务方针 Orientation
根据本堂章程的宗旨而订立的会务方针,主要是表达华裔心声,维护华裔权益,促进各族和谐及国家的繁荣进步。本堂一贯以不偏不倚的态度和实事求是的精神,团结所有宗旨相同的华团和组织,为共同目标而努力。

由于本堂地处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和教育中心的首都,人才众多,聚商大计也较为方便,加以自1983年成功发起及策划全国华团文化大会之后,便很自然地成为各州大会堂的“马首”,不论是在雪州和吉隆坡直辖区,或在全国范围内,本堂皆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声望。因此,本堂在贯彻会务方针、推展工作和活动时,都订下明确的、与本堂的领导地位相称的政策,而且抓紧和落实这些政策,以提高和巩固本堂的领导形象,发挥应有的影响力。

本堂的会务政策如下:

任何一项活动,必须具有明确的目的性,而且必需符合本堂的领导性地位,不能轻 重不分、缓急不分、大小不分地照单全收;也不能任由各组各自为政,各自发挥,造成活动互相重复,疲于奔命的不良后果。
活动之前要妥善策划,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检讨绩效,总结经验,切勿存 有“为活动而活动”的态度。
若超过一组有同样性质活动,应当采取联办的方式,以节省人力财力, 同时可扩大参与面。
凡是不属于领导性或带动性的大型活动,皆可下放给会员去进行,而本 堂只须协助会员把有关活动搞好。
可根据会员的属性和能力,为它们安排适当的活动,并鼓励它们联办同 一项活动,以增进会员与会员之间的联系。
充份利用华社的人力资源、设备及各大专院校的学生,展开各种有关民 主和社会福利问题调查研究,并提供改善或解决的方案或建设,以助华社争取应享权益。
每一项活动,既要考虑“开源节流,以活动养活动”的原则,也要顾及 为社会服务及促进社会安宁和进步的意义。
注重培养华团接班人和改革华团组织的工作。
继续以适当的方式,推动华社的革新运动。

本堂会务涵盖面极广,主要工作包括社经、文教、福利、联络、妇女、青年、民权和会所事务等。有关的工作分由各个有关的委员会推动。

  • 社经委员会
    • 关注与研究影响华社的社会经济动向与政策
    • 提升会员及公众对社经问题的认识水平
  • 文教委员会
    • 发扬华族的优秀文化
    • 维护华文教育
    • 促进文化交流
  • 福利委员会
    • 促进社会福利事业
    • 提升华团福利工作水平
  • 联络委员会
    • 加强本堂与华社基层组织的联系
    • 协助会员推展活动
  • 妇女组
    • 提高华族妇女的社会意识和地位
    • 促进华社妇女组织的团结
    • 促进与友族妇女组织的交流与合作
  • 青年团
    • 向华青传播民主思想
    • 促进华社青年组织的团结
    • 促进友族青年组织的交流与合作
  • 民权委员会
    • 根据《华团宣言》的精神,展开民主、人权思想教育工作
    • 必要时,对重大的国家性课题,表达看法或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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