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这群公民团体长期致力推动社会改革,我们认为,尽管上述部分传言未十分明朗,然而新闻自由攸关自由民主政治的基本原则,因此必须在此关键时刻适时提出关注,促使社会正视这连串问题,也一并敦促国家相关单位澄清有关问题。
我们以为言论自由与新闻自由是推进政治、社会与经济进步的重要条件。执政者近来对于媒体之干预或压制,无疑将重挫国家新领导人肃贪及重整政府形象的决心,同时使公共讨论、媒体业笼罩在政治权力的阴影下,产生寒蝉效应,异议言论禁声,以致社会舆论监督政治腐败之不可能,国家新领导人的良好改革意愿亦功亏一篑。我们谨此呼吁执政者尊重三权分立之制度,杜绝行政权独大,让媒体与民意监督国家权力,促进社会开放言论,重建本国之自由民主宪政。
警队滥权事件因媒体持续追踪揭发,再度掀起警队改革的契机,同时也能借此检验《马来西亚警察皇家委员会报告书》改革建议的落实情况,然而事件发展逐渐转向为执政者祭出“不爱国”的高帽,控诉揭发事件的媒体与反对党议员,迫切的警察内部改革反遭搁置一旁。同时,政府控制媒体的手段也逐渐出台,以下是近期的几个例子:
(1) 2005年11月29日,副国内安全部长诺奥玛(Noh Omar)出言“维护”警队、指称“外国人若不满可离开马来西亚”的言论在部分中文晚报出现后,隔天早报(2005年11月30日)遭抽起,显示媒体缺乏制度保障,频受政治力干扰。
(2) 2005年末,《中国报》接获国安部公函,要该报就“报道不确实新闻”做出解释。事由《中国报》于11月23日的夜报头版刊登“女郎裸蹲影片”的新闻时,曾打上“中国女子裸照流传”的字句。然而,11月24日的《中国报》早报,同一则新闻的标题已改为“可疑‘脱光’录影流传”。有消息说,其他华文报亦接获类似信函,更甚的是国安部人员竟然公开“建议”吊销《中国报》夜报准证,另有消息说该报总编辑可能遭撤换。
(3) 《东方日报》、《南洋商报》的出版准证在2005年末到期,截至2006年1月2日尚未获得更新。这种现象再次凸显每年更新出版准证乃是政府控制媒体的重要手腕。
(4) 董教总在12月10日召开跨族群“反对数理教学英化”大会后,激起各方讨论数理教学英化课题,有消息声称报馆接获政府相关部门警告,禁止主动追踪相关新闻或组织有关该课题的辩论,而报馆的有关报导较后也大幅度萎缩,甚至绝迹。事件显示异议言论空间没有获得保障。白小新闻長期遭封杀也是另一个明证。
(5) 近期大学校方提控推动校园民主的学生,引发各界关注《大专法令》之弊病。而“八度空间”电视台著名中文时事节目“八方点击”适时访问70年代著名学生运动领袖希山慕汀莱益士,结果引起执政党青年团的不满。尽管事件不明朗,但再次显示执政党可能借故干预媒体。
以上问题只是今天媒体困境之冰山一角,更甚的是媒体至今仍被套上《煽动法令》(SA)、《官方机密法令》(OSA)、《内安法令》(ISA)、《印刷及出版法令》(PPPA)、《传播与多媒体法令》(CMA) 等紧箍咒,部长动辄以“威胁国家利益与安全”等等罪名控诉媒体,撤销或冻结媒体之出版准证。这些法令不仅钳制了新闻自由,还压制了公民参与公共政策辩论的权利,封锁了社会各造向政府说真话的管道,使得政治力和政府机构缺乏制衡,导致政府单位滥权事件层出不穷。
我们谨此呼吁各界关注上述问题,并提出以下几点声明:
1. 我们支持媒体揭露政府与社会的腐败现象和实例,并严厉反对政府以行政手段干预媒体。媒体内容之争议(例如诽谤)应以司法判决为准,并且应该以言论自由之精神为本,鼓励社会异议言论流通,而非采取行政力量剥夺媒体自主。
2. 政府不应干预媒体内部运作及其内容,我们反对政府对于部分媒体拟采取秋后算帐的作法,以及以有条件地更新出版准证来套取媒体的妥协。
3. 我们反对报馆每年需更新出版证的制度,该行政制度实乃政府控制媒体的手段,我们主张应该代之以登记制度,报馆无需每年申请更新证件。言论及出版自由属公民基本权利,行政单位无权任意剥夺之。
4. 我们主张废除《印刷及出版法令》、《传播与多媒体法令》等法中箝制言论、新闻自由及出版自由的条文,防止部长权力过大;同时另草拟《资讯权利法令》或《资讯自由法令》,规范政府资讯的流通与使用,以保障公民知的权利。
5. 我们谨此支持那些持续揭发不公义事件之媒体及媒体工作者,并就此表达我们的敬意,因为你们的勇敢与坚持,为政治与社会制度改革增添新希望。我们希望大家能一起站出来捍卫新闻自由,让真话流传,共同推进社会进步!
发起团体:
维护媒体独立撰稿人联盟
联署团体:
雪华青
柔华青
森华青
甲华青
人民之声(SUARAM)
槟城大专毕业生协会
自由媒体
雪隆理华同学会
马来西亚青年与学生民主运动(学运)
Charter 2000 in ALIRAN
槟城自救会
白小保校工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