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雪中华大会堂无法苟同以担忧引起种族分化为由而排除恢复地方议会选举的论点,要求朝野抛开狭隘的种族论述,合力尽速推动恢复地方议会选举,归还人民除了国州选举以外的第三张选票。
基于“无代表、不纳税”(No Taxation Without Representation)的民主宪政原则,恢复地方议会选举赋予市民拥有参与诸如制定门牌税率等等城乡规划与决策的权利,但凡地方政府的任何政策皆会受到市民的监督与制约且人人有知情权,利于打造完善的问责文化,让攸关民生的问题获得更大的重视与讨论。
再者,民选议员是向人民负责,而现有的县市议员委任制的举措无疑与规范的民主选举制度脱节,滋养官官相护的不健康“小拿破仑”文化,纵容贪腐丛生,阻滞地方议会改革。
是故,检讨现有的《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及各州宪法实为刻不容缓之事,探究全国各地共推地方选举的可能性。朝野双方勿单凭种族和城乡分化的论调就强行将地方议会选举排除在国家民选政府体系之外,唯有恢复地方选举,重塑地方议会的职能,方能提升地方政府的透明与效率,打造从地方、州级到国会由下而上完善的选举制度, 真正做到还政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