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结政府正式执政一年,以过去一年的政绩,民间评价不一,但大多数的评价都不满团结政府没有落实改革议程。不仅没有如想象中可以抵御绿潮,反而出现朝野政党竞相伊斯兰化的状况,而在这过程中,弱势群体如LGBT往往就成为了最容易被利用的群体。

安华首相在执政初期强硬表示团结政府绝不承认LGBT;接着象征LGBT的彩虹手表被内政部没收;然后伊斯兰党国会议员建议将LGBT列为精神疾病,到最近巫统政府在柔佛州设立“治疗LGBT中心”。只是在过去短短的一年,类似言论在朝野之间就已层出不穷。

国盟和宗教右翼党团向来都在玩弄种族与宗教课题,发表类似的言论一点都不让人意外。然而,处处标榜昌明大马的团结政府,却也选择玩弄同样的课题,让该口号沦为政治宣传而非实际行动,实属可惜。不仅如此,言论自由的空间也在这过程中,变得越来越紧缩。过去我们还有一些政治人物愿意在LGBT课题上释出友善或中立的言论,但如今无疑是政治自杀。

面对如此情况,我身边许多LGBT——尤其是穆斯林LGBT——要不已经默默离开马来西亚,在国外寻求政治庇护;要不就是积极寻求可以离开马来西亚的方法。因各种因素无法离开马来西亚的LGBT,则大多选择低调行事。不仅如此,加上宗教右翼党团的抗议,以及执法单位不间断的骚扰和打压,公开的LGBT活动已经越来越少,连娱乐性质的LGBT活动,也几乎销声匿迹。

如此一来,LGBT群体该如何在国内生存下去?难道真的只有离开马来西亚,才是唯一的生存方式?还是积极争取,捍卫该有的权益?

然而,此文章无意批判选择离开马来西亚的LGBT。如今已是全球化的世代,国籍已不再重要,谁也无权阻止或批评任何人,想要在一个不让人担惊受怕的国家生活。

虽然国内整体状况对LGBT非常不友善,但我并不认为完全没有抗争的空间。需知在过去的历史上,有不少国家的LGBT运动也曾在很艰难的状况下进行抗争,最终得以开花结果。马来西亚如今尚未到非常糟糕的状况,只是如果我们此时不再积极进行抗争,选择消极应对,那么最后就只有离开家园才能生存。

纵观全球历史上的LGBT运动,方法不外乎街头抗争、司法抗争或是进入政府体制来推动制度上的改革。在马来西亚,我们是不是也能复制或参考其他国家的LGBT运动呢?可是,每个国家的历史背景、种族结构和民主制度都不尽相同,很难完全复制其他国家的抗争方式,只能参考相近的国家的抗争方式,并调适成适合马来西亚的方式。

例如新加坡LGBT群体面对强势的政府和保守的势力,他们就采取司法抗争,来废除《刑事法典》377条文,将非自然性行为除罪化。印度LGBT群体面对保守与宗教的势力,他们也是采取司法抗争,成功废除《刑事法典》377条文。马来西亚同样作为共和联邦国家(Commonwealth of Nations),同样也“继承”了英殖民留下的恶法《刑事法典》377条文,也采取了相近的路线。

在2014至2018年间,森美兰州跨性别成功挑战该州的伊斯兰法男扮女装的法律,违反了联邦宪法,成为了我国首个挑战该法律成功的案例。自此以后,不仅森美兰州,连其他州属的宗教执法单位,也不敢肆意使用这条法律来逮捕和控告跨性别群体。

2019年,一位穆斯林男性被雪州宗教局援引雪州伊斯兰法,提控企图进行非自然行为,后来在LGBT组织的协助下,也成功挑战该法律,并在联邦法院里宣判该法律违反了联邦宪法。此案判决不仅在国内成为一个标杆性裁决,同时也成为了一个判决先例(precedents),让后来的人想要挑战任何违反联邦宪法的法律,有了一个基础。

虽然这些司法抗争的案例并不多,但每一个都是举足轻重的案例。这也多得我国有一套相对完善的联邦宪法,明文阐明所有人都应平等地受到宪法的保障。那么,联邦宪法也自然成为我们LGBT群体最好的“武器“。

马来西亚LGBT运动向来都是采取较为迂回又低调的方式进行抗争,也因如此,更多是选择司法抗争,或是通过非政府组织在体制内,建议政府进行改革。但我必须强调的是,马来西亚LGBT运动并非只能或只有单一路线可行。然而在面对现有的政治氛围,尤其是朝野政党都在利用LGBT来作为政治宣传的工具,加上针对LGBT的猎巫越来越严重,现阶段我们也许需要的是更有策略的应对方法和运动路线。

当然,LGBT群体并不是,也不应是委屈求存的蝼蚁,同样作为马来西亚公民,应该与所有马来西亚人一样受到宪法的保障。

 

张玉珊 / 不爱穿裙的生理女性,长年关注性别、劳工、土地正义和粮食危机课题。现为社会主义党全国中委和宣传局主任。

本文为2023年人权月系列文章,今年的主题是“安华时代的民主观察”,两个小题分别是“政党碎片化下的精英博弈”及“国家与公民社会之互动”,由隆雪华堂民权委员会组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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