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反对政府提高违反SOP罚款上限(个人:1万令吉;公司:5万令吉)

政府日前透过宪报发布了2021年紧急状态(预防和控制传染病)(修订)法令,凡违反《1988年传染病预防和控制法令》者,罚款上限从1000令吉提高至1万令吉,而违反标准作业程序(SOP)的企业可被罚款最高5万令吉,并已于3月11日起生效。

执法首日即有330国人因为违反SOP而接获1万令吉罚单。政府执意将罚款上限从1000令吉直接调高10倍至1万令吉的做法却引人诟病;模棱两可的罚款执法标准也很混淆,让民众无所适从。

虽然政府已针对《1988年传染病预防和控制法令》涉及罚款的条文作出调整,加以区分初犯者和重犯者的罚款,并在规定期限内偿还罚款将享有折扣,惟个人和公司的最高罚款数额仍分别维持在1万令吉和5万令吉。

在此,隆雪华堂联同其他署名会员团体,以及国内民间团体提呈备忘录予国家安全理事会,反对政府在缺乏民意咨询和国会的问责下贸然修订《1988年传染病预防和控制法令》。

以下,我们胪列出提呈备忘录的诉求,虽然卑之无甚高论,惟我们冀望政府理应重新检视甫透过宪报颁布的2021年紧急状态(预防和控制传染病)(修订)法令,深入探讨调整政策的可能性。

我们的诉求如下:

. 冠病肆虐,人民和企业收入剧减:

缘由:新冠疫情肆虐一年多,人民生活仍处于水深火热之中,各行各业也百废待兴。根据公积金局最新数据显示,该局发现至少有30%会员几乎已提完第一户头的退休金。

另外,据企业发展部统计,自去年3月我国实施行管令以来,截止同年9月,短短半年期间即有3万2469间企业因为各种理由而结束营业。提高罚款上限的措施无疑让人民和企业的处境更加雪上加霜,难以负担。

建议:与其透过提高罚款上限以及繁冗的上诉程序杀一儆百震慑违反SOP的民众,我们建议政府不妨加强教育方面的宣导以提高民众的防疫意识,才是正确且有效的治标和治本之道。

我们也认为,罚款数额也必须在人民能承担的范围以内,因此政府理应事前广招民意代表和公民组织,聆听人民的心声和意见,之后再来探讨如何拟定和调整相关法令。

. 模糊的执法标准,易造成人民混肴

缘由:政府日前已重新修订违反SOP的罚款细则,加以区分初犯者和重犯者的罚款,初犯者的最低罚款数额为1500令吉;惟重犯者仍面对最高罚款数额1万令吉。

法令经修订后允许接获罚单的民众若在规定期限内偿还罚款可享有折扣,即7天内缴付享有50%折扣;14天内缴付则享有25% 折扣。

我们疑问的是,虽政府已公布已作出以上调整,惟我们认为,政府在处理防疫课题不够谨慎,一直引人诟病,朝令夕改、频频U转的防疫政策让民众无所适从。

再者,即使已公布违反防疫作业程序指南,惟卫生局官员执法准绳还是让人混淆,只阐明在规定期限内缴付罚款的民众可享有折扣,却没对卫生局官员的酌情权定下上诉者的最终罚款数额加以说明。我们质疑此举恐怕将导致释法者可在不受拘束下恣意制定违反SOP者的罚款数额,无疑助长贪污滥权的风气。

建议:我们认为,即使已区分初犯者和重犯者的罚款数额,惟政府必须建立完善的数据库记录每位接获罚单的违令者的个人资料,这样一来就能确保执法者根据已制定的罚款级别和参考数据库资料对于违反SOP罚款者开出正确的罚款数额。

此外,除了规定期限偿还罚款将享有折扣,政府也理应拟定清晰的“罚款上诉指南”详细阐明卫生局官员决定上诉民众最终罚款数额的执法标准,让卫生局官员在有民众上诉要求减少罚款数额后,可依据相关指南的参考从而在情理兼顾下决定最终罚款数额。

. 法令没有在国会通过,缺乏民主问责正当性

缘由:步入2021年,政府即在1月12日起在全国实施紧急状态到至今,国会复会遥遥无期。去年政府的本意原为在国会讨论修订《1988年传染病预防和控制法令》的可能性,卫生部长拿督斯里阿汉峇峇也曾提及会在去年10月抑或最迟明年的国会提呈,而这次透过紧急状态颁布的相关法令显然缺乏民主问责的正当性。

建议:我们认为,任何法令的修订,尤其是事关公共卫生权益事宜,必须在国会的殿堂,经由所有国会议员和上议员的审议之后而制定,并在法令生效前获得最高元首御准才能施行。

鉴于最高元首已于2月24日发表公开声明指出国会可以在紧急状态下召开,因此,不管紧急状态何时结束,首相慕尤丁有必要尽速告知议长国会复会的日期,除了重新探讨调低罚款数额抑或维持旧有罚款数额1000令吉的可能性,所有有关《1988年传染病预防和控制法令》的修订事宜也必须交由国会辩论作最后的立法定夺。

发起团体:吉隆坡暨雪兰莪中华大会堂 (隆雪华堂)

联署团体

  1. 森美兰中华大会堂
  2. 彭亨华人社团联合会
  3. 林连玉基金
  4. 马来西亚华校董事联合会总会 (董总)
  5. 马来西亚华校教师会总会 (教总)
  6. 马来西亚-中国总商会(马中总商会)
  7. 坤成校友会
  8. 万挠广东会馆
  9. 隆雪河婆同乡会
  10. 马来西亚水墨画协会
  11. 马来西亚陈容音乐艺术协会
  12. 陸佑律业主工商会
  13. 雪森彭隆霹雳育才校友会
  14. 雪隆尊孔学校校友会
  15. 新紀元校友会
  16. 雪隆海南会馆(天后宫)
  17. 雪隆商业职员公会
  18. 雪隆广西会馆
  19. 雪隆李氏宗亲会
  20. 雪隆槟华校友会
  21. 雪兰莪暨吉隆坡福建会馆
  22. 马来西亚留台校友会联合总会
  23. 雪隆惠州会馆
  24. 雪隆兴安会馆
  25. 雪隆南安会馆
  26. 吉隆坡赤溪公馆
  27. 雪隆会甯公会
  28. 隆雪惠安泉港公会
  29. 雪隆华校董联会
  30. 雪隆廣肇會館
  31. 隆雪陳氏書院宗親會
  32. 巴生广东会館
  33. 雪隆东安会館
  34. 马来西亚广西总会
  35. 巴生福建会馆
  36. 雪隆清远会馆
  37. 雪隆嘉应会馆
  38. 八打灵再也小贩公会
  39. 雪隆邦咯岛同乡会
  40. 史里肯邦安中小型工商业联合会
  41. 隆雪三江公会
  42. 马来西亚国际文化艺术商务促进会
  43. 马来西亚留台成功大学校友会
  44. 雪兰莪暨联邦直辖区华人机器工会
  45. 雪隆广东会馆
  46. 吉隆坡谢氏联宗会
  47. 中马六桂堂
  48. 吉隆坡永春会馆
  49. 雪兰莪暨联邦直辖区中山同乡会
  50. 大馬妇女发展机构八打灵分会
  51. 马来西亚摔跤总会
  52. 马来西亚推手总会
  53. 马来西亚华人姓氏总会妇女团
  54. 雪隆社区关怀协会
  55. 北方大学前进阵线 Student Progressive Front UUM
  56. 马大新青年
  57. 拉大青年先锋
  58. 博大前进阵线
  59. Citizens Against Enforced Disappearances (CAGED)
  60. Oriental Hearts and Minds Study Institute (OHMSI)
  61. Pusat KOMAS
  62. Institute for Leadership and Development Studies (LEAD)
  63. 赵明福民主基金会
  64. 马来西亚六桂堂总会
图源:Berita Har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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