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个非政府组织今天入禀吉隆坡高庭,要求检讨政府冻结国会,以致立法机构无法检视紧急状态和2021年紧急(关键权力)条例的决定。
他们今天发表联合声明表示,对政府颁布紧急状态紧急条例,导致国会上下议院不能履行宪赋角色,针对紧急条例辩论和表决一事感到关切。
“紧急条例最主要的影响是冻结国会,反观政府、司法和私人领域仍然能在限行令的管制下如常运作。”
“我们希望法庭能裁决,他们是否有权检讨,任何试图规避宪法规定,即先向国会提呈相关条例的做法。”
他们尤其要法庭裁定,2021年紧急(关键权力)条例或冻结国会的第14条文,以及禁止法院审理任何颁布紧急状态相关诉讼的宪法第150(8)条文违宪。
律师云大舜今天在线上记者会证实,他已代表7个组织入禀有关诉讼。
它们分别是净选盟、人民之声、独立新闻中心、国民醒觉运动、隆雪华堂、马来西亚学术人员运动(GERAK)和砂拉越拯救河流联盟(SAVE Rivers)。答辩人为首相慕尤丁和马来西亚政府。
挫败第150(3)条文
他们质疑,由于国会仍未解散而只处于休会,政府在1月11日颁布的紧急状态和1月14日宪报的2021年紧急(关键权力)条例,是否应该按照联邦宪法第150(3)条文提呈至国会。
“有关冻结国会的2021年紧急(关键权力)条例第14条文是否合法?因为它阻止或妨碍了联邦宪法第150(3)条文的运作。”
根据第14条文,在紧急状态下,有关召开、休会、解散国会和州议会的法律条款将失效,并改由国家元首来敲定日期。而在颁布紧急状态前敲定的会议已一律取消。
7个组织也要法庭厘清,1984年修宪而加入第150(8)条文的做法是否违宪,因为已抵触联邦宪法第4和第121条文。
他们也质疑,就算联邦宪法第150(8)条文合宪,该条文又能否阻止法庭检讨,一个已抵触联邦宪法第150(3)条文的紧急条例。
不能为稳定牺牲法治
他们表示,冻结国会是个非常激烈的手段,此紧急条例已逾越宪法和失去分寸,并影响了他们作为推动改革的利益团体的运作。
“我们相信,必须要维护法治和遵守联邦宪法的精神,即行政、立法和司法有清楚的分权,没有任何一个分支能凌驾他者。议会民主失去制衡,将造成不可挽回的长期影响而摧毁我们的国家,因为一个不受监督的政府将沦为苛政和盗贼统治。”
他们相信,政府已有足够的权力抗疫,不至于需要冻结国会。虽然政府需要政治稳定来应对此史无前例的危机,但不该因此典当国会和司法的制衡。
因此,他们寻求司法介入,这项捍卫法治和制衡系统的公共利益课题,针对有关紧急条例的法律问题做出裁决。
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在1月12日宣布同意内阁要求,宣布全国进入紧急状态,直至最迟8月1日,以打击2019冠病病毒的传播。
(新闻来源:当今大马 https://www.malaysiakini.com/news/5613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