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学术文化机构联合签署-请愿陆佑故居列为国家文化遗产
为了确保陆佑故居获得妥善保存,由华社研究中心发起,联合吉隆坡暨雪兰莪中华大会堂、林连玉基金及马来西亚陈嘉庚基金三个机构向国家文化遗产局申请将陆佑故居列为国家文化遗产。除了准备相关申请文件之外,上述四个机构也委托荷兰皇家东南亚暨加勒比研究所研究员戴渊博士撰写申遗请愿书,签署后于2月28日连同申请文件一起递交到国家文化遗产局。
坐落在吉隆坡美丹端姑路(Jalan Medan Tuanku)的陆佑故居(Loke Yew Mansion)于1885年建成,起初为大矿家赵煜所有,1892年赵煜去世后被陆佑买下,成为陆佑生前最后的住所。这栋古迹建筑物拥有超过一百年的历史,不但本身是华人先贤事迹的证物,还见证了吉隆坡的演变与发展,因此极具历史价值。
陆佑故居现在被一家律师楼租用,而租约今年就到期。由于该建筑位于市区中心的黄金地段,若不采取行动,恐怕租户的租期满后随时会遭拆毁。因此,上述四个机构决定联合提出申请并签署请愿书,向有关当局详细解释故居的历史价值,希望能尽快通过评估,顺利成为国家级的文化遗产建筑,得到国家遗产法令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