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雪中华大会堂对前首相纳吉获准以居家服刑方式执行剩余刑期一事表示关注,并对有关决定引起社会对法治、公平及制度公信力的疑虑,深表遗憾。本堂尊重《联邦宪法》赋予国家元首行使特赦的权力,惟认为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特赦决定,特赦局应确保程序严谨、法律依据清楚,让社会对制度的运作保持信心。
事缘联邦直辖区特赦局于9月18日召开第64次会议后,宣布国家元首苏丹依布拉欣陛下批准给予纳吉有条件特赦,允许其以居家服刑方式执行SRC国际公司案件的剩余刑期至2028年8月23日,条件包括缴付5000万令吉罚款及遵守相关条件;若违反条件,特赦将被撤销,并须返回监狱服刑。
隆雪华堂认为,目前需要厘清的是有关居家服刑的法律依据,以及实际执行与监督机制。鉴于我国现行法律对居家服刑的执行机制仍缺乏明确规定,特赦局有必要向公众进一步说明,此次允许纳吉居家服刑的决定究竟依据哪一项法律条文及法律机制作出,以及有关安排将如何依法执行和监督,以维护制度的公信力。
隆雪华堂以为,政府应就相关特赦决定向公众作出清楚说明,厘清特赦、减刑与无罪释放等不同法律概念,避免社会对有关决定及后续安排产生混淆。即使获准居家服刑,纳吉仍须继续服刑,并非无罪释放或免除刑责。因此,相关安排更应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执行方式及监督机制。
本堂促请政府及有关部门进一步说明特赦程序、居家服刑的法律依据、具体条件及监督机制,维护法治、程序公正及制度透明。对于纳吉所面对的其他司法程序,也应继续依法进行,确保相关法律程序不受影响。
吉隆坡暨雪兰莪中华大会堂 敬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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