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雪中华大会堂于2024年6月23日(星期日)假本堂光前大礼堂顺利召开2024年度会员大会。大会于上午10时半正式开始,共有106位会员团体代表出席。
会长兼大会主席颜登逸在致词时提及,首相安华在一年半前推出“昌明大马”的执政理念,提倡永续、繁荣、创造力、尊重、信任和关怀六大原则。值得一提的是,二十八年前首相安华曾在《亚洲文艺复兴》一书,提及中国近代思想家梁启超的“新民论”,主张社会要走向现代和转型,首先需要改造国民性格。民主转型有赖社会改革,推动政治与社会结构转型,改变国人思维模式。首相安华的“昌明大马”理念,就是当初“亚洲文艺复兴”的延伸,这也是团结政府重新塑造“新国民精神”的重要契机。
国家正进入民主化进程,右翼保守浪潮也时崛起。惟遗憾的是政府无论对近期政治人物带头,抑或民间所挑起的种族情绪显得束手无策,没有一套有效的回应机制,而这些事件已经成为社会安定的绊脚石。
他认为,政府应加强社会对话,努力达致多元共存的目标。如果要做到这一点,就有必要深化我国多元文化的底蕴,坚持改革教育、经济、文化等制度,根植多元社会的普世价值观,跨越种族、宗教的藩篱,将平等、宽容和互信的精神,扩散至公民社会的所有群体。
他呼吁,所有政治人物应摒弃狭隘的单元思维,当政者应大刀阔斧进行体制改革,不应再有选举考量,所有施政必须以国家未来、国民利益为优先。朝野政党即使政见不同,也要有自由民主法治的素养,守护民主信念,对公共事务奉献的初衷不变,展现成熟的政治智慧,致力实现“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的多元社会理想愿景。
会长颜登逸指出,宪法是我国一切法律的根本,除了规范国家运作,也保障国人的基本权利。最近,本堂关注伊斯兰传教士黄伟雄(Firdaus Wong)在公开教唆未成年非穆斯林学生如何秘密改教,此举已经抵触宪法第12(4)条文赋予父母为18岁以下孩子决定宗教的权利,因此本堂曾发表文告予以谴责。
隆雪华堂致力提倡各族相互交流、尊重、欣赏与包容,赓续求同存异的原则,各族群扎根于各自的信仰之余,也能尊重其他种族的宗教习俗和教义,这才符合宪法的原则和精神。
颜登逸的演讲也提及,隆雪华堂如今迈入第101年,这不仅是时间的延续,它更是一个全新篇章。隆雪华堂迈过一个世纪完整的历程,希望在这新的百年起点上,继续和各位一同努力谱写下一个百年。寄语各位同心协力,推动马来西亚朝向更繁荣,更和谐的方向迈进。
会上除了讨论及接纳2023年度会务与财政报告、还接纳和通过了16项大会提案。
大会于中午12时半正式结束。
隆雪华堂2024年度会员大会16条提案:
1. 要求政府恢复地方议会选举,包括推动直选联邦直辖区市长。
案由:地方政府的政策措施、行政规划、管辖范围乃国民生活最为切身之事,地方选举有助于市民了解市长及市议员候选人的政见,让关乎民众利益之地方议题获得重视及讨论,间接赋予市民参与地方上之城市政策、行政规划与表达决策之权利。地方选举亦可在地方上打造问责文化,提升地方政府的透明和效率,塑造有素质之市长及市议员。我们要求联邦政府抛开狭隘思想,拒绝伪命题之种族论,尽速推动地方议会选举,归还国民第三张选票。(隆雪华堂)1.
2.要求政府采取法律行动对付极端言论及偏激行为,以建设性的对话交流,促进各群体之间的宽容与文化、宗教之间的互动与理解,加强在“昌明大马”理念下建立族群互信互谅的关系。
案由:从今年“真主袜”事件的杯葛开始,到被不明人士汽油弹袭击,再到民众号召杯葛麦当劳、ZUS COFFEE、星巴克等餐饮业者而深陷经营困境,将多元社会推上对立和分化的边沿,民众肉搜、威胁、恐吓,甚至纵火等等滥用私刑的情况乃至政治人物带头杯葛时有所闻。(隆雪华堂、隆雪河婆同乡会)
3.要求新一任选委会主席交由国会特委会遴选,并经国会批准后,方提呈予国家元首以正式任命。
案由:原任选委会主席阿都干尼任期已于今年5月9日届满。首相安华近日表示,政府已圈定新一任的选委会主席并待提呈至最高元首寻求御准。新任选委会主席即将承担选区重新划分的重任,因此我们呼吁政府改革选举委员会遴选的程序,确保其程序公开透明。(隆雪华堂)
4.要求政府拟定政策每年制度化公平拨款予独中与有需要的民办各源流非营利教育学府。
案由:华文独中与以上所述民办大专虽隶属私立教育机构,惟对国家人才培育的贡献有目共睹。因此希望安华领导的联合政府能够着实贯彻“昌明大马”的治国理念,针对华人私立学府每年都落实公平与合理的制度化拨款政策。(隆雪华堂)
5.要求政府废除《大专法令》,另立新法以保障学术自由。
案由:《大专法令》多年来钳制大专院校,学术自由及校园民主之发展深受其害,集权式教育让学子丧失思想自由。我国需要大批接受高等教育且有批判性思维的人才,废除《大专法令》可为国家打造有素质的大学生,将有效地从软体到硬体全方面培养学子来建设马来西亚。学者与学生可在不受限的情况下更为踊跃进行学术研究、探讨,为国家的学术、社会发展出力。(隆雪华青)
6.要求政府从学术角度尽速承认华文独中统考证书,作为进入国立大学及公共服务 机构的录取资格。
案由:华文独中统一课程,遵循国家教育课程标准的方针,独中多年来为我国各领域培育人才,贡献良多。希望昌明政府效仿砂州政府,承认统考文凭,以帮助我国留住人才,推动国家经济的发展。(隆雪河婆同乡会)
7.要求政府高度重视和加强技职教育,增加开办符合市场需求之课程,培育更多有认证的技职专才。
案由:目前市场上普遍缺乏能够熟练操作及维护现代化设备的技工人员。政府应加强与工商界合作,引进及开办相关实用课程,培养足够优质的技术人才并鼓励青年进入技职领域,推动国家的经济发展。(隆雪河婆同乡会)
8.要求政府全面落实警队改革,成立独立警察投诉及行为不检委员会(IPCMC)。
案由:2020年国盟撤回《 IPCMC 法案》并推出 IPCC 法案取代之,一直引人诟病。警队改革进度可谓遥遥无期,从过往纪录可发现警队里违纪违法滥权行为,常见扣留所无故死亡案件,警员贪污滥权更是时有所闻,警队缺乏有效且强力的审核机制。目前,《IPCC法案》并未赋予独立委员会惩戒犯错警员的权利。因此成立超然独立并有执法权的IPCMC刻不容缓,以此剔除警队内的害群之马,挽回警队的公信力。首相安华曾是警察暴力、警察滥权的受害者,因此我们促请执政者拿出魄力,立刻进行警队改革。(隆雪华堂)
9.要求政府立即进行司法改革,公布废除现行恶法和撤除法令中不合理条文的时间表,包括《2012 年国家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令》(SOSMA)、《1948年煽动法令》、《2015 年反恐法令》(POTA)、《1984 年印刷机与出版法令》、《 2012 年 和 平 集 会 法 令 》 、 《 1950 年 证 据 法 令》114A 条文等。
案由:长期以来,执政者惯用各种恶法钳制及打压人民权利让异议者噤声,以巩固其政权。言论自由是开明进步社会的必要条件,恶法和不合理条文将遏制民主自由发展。我们要求政府立即进行司法改革,把言论自由归还于民,公开说明废除、修法的时间表。(隆雪华堂)
10.要求政府尽速落实国家新闻自由改革,立法成立媒体评议会,并下放权力予国内媒体自我监管。
案由:无国界记者组织甫公布的2024年世界新闻自由指数排名中,马来西亚的新闻自由指数急剧下降34位至第107名,比起去年的第73名逊色不少。排名的下滑凸显了马来西亚在保障新闻自由方面面临巨大的挑战。通讯部原计划在今年3月在国会提呈媒体评议会法案,以创造一个自由、独立且多元化的媒体环境,让新闻媒体充分发挥本身的职能,惟法案迄今尚未落实。(隆雪华堂)
11.要求政府拟定文化遗产建筑新政策,体恤相关机构在维护文化遗产建筑的努力与困境,给予豁免门牌税务及制度化拨款。
案由:许多非营利机构如隆雪华堂努力传承文化遗产,但苦于缺乏营运资本又面临高额运营花费,如缴交门牌税等。我们在此要求政府针对文化遗产建筑或单位制定全新政策,通过豁免门牌税等税务政策,加上提供制度化拨款,协助相关机构或单位面对财务困境。(隆雪华堂)
12.要求政府加速修订《1971年医药法令》,修案消弭平行途径(parallel pathway)培训项目与本地医学硕士课程之间的差距,使完成该课程的专科医生资格获得国家承认。
案由:日前,马来西亚医药理事会(MMC)拒绝承认英国爱丁堡皇家外科学院(RCSEd)心胸外科医生的资格,导致由政府派遣到爱丁堡皇家外科学院学习心胸外科的马来西亚毕业生面临在本国无法执业的窘境,其中四名毕业生更是状告MMC提起法律诉讼。目前,全国政府医院只有14名心胸外科医生,却需应对高达1500名等待接受心胸外科手术病人。(隆雪华堂)
13.吁请政府重视个人资料保护,加強网络安全及严打网络诈骗。
案由:近年来网络诈骗造成人民严重的财务损失,情况日趋严重。政府应该建立健全的个人信息保护机制,明确责任和义务,加强对个人信息的管理和保护,保障公民的个人信息权益;同时制定反诈骗法,严格惩处违法者。(隆雪华堂、隆雪河婆同乡会)
14.要求政府制定童婚法,以保障和保护未成年少女和孩童的权利。
案由:根据妇女、家庭及社会发展部长南茜苏克利日前公布的最新数据,在2021年至2022年期间,马来西亚童婚人数从1151宗下降至1035宗,降幅为10%。惟2023年及今年2024年的数据迄今未公布,而邻国如印尼、新加坡和泰国,已立法把最低结婚年龄提高至19岁、18岁及17岁,马来西亚在制定童婚法遏制童婚的进度则遥遥无期。(隆雪华堂妇女组)
15.要求政府修订《2008年残障人士法令》,保障残障人士的司法维权权利,享有与其他公民平等的权益。
案由:日前,柔佛摄政王的护卫执行任务时殴打一名聋哑司机,惟却没获得警方公平对待。警方忽视举报人无障碍沟通的权利,不仅充公他的手机,且一直没有提供手语翻译员,导致举报人无法享有法律咨询的公民权利。(隆雪华堂)
16.要求彭亨州政府基于“耕者有其地”的原则合法化州内榴莲芭地,解决积存已久的无地契农地拥有权议题。
案由:关丹高庭于今年4月驳回劳勿猫山王农民的司法审核申请,并谕令其向州政府等三造支付高达60万令吉的答辩人费用。劳勿榴莲农民是当地的拓荒者,70年代响应政府青皮书计划开垦土地,为国家与当地经济发展作出显著贡献。惟国家农业政策的偏差使然,申请合法化农地一直遥遥无期。(隆雪华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