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明福民主基金会、消除拘留所死亡虐待阵线、我是马来西亚之子、人民之声、隆雪华堂民权委员会和南北倡议将于本月 16 日(星期六),晚上8时30分假隆雪华堂首都剧场(展览厅)发起反对酷刑和拘留期间死亡运动。
过去15年里,在马来西亚执法机构拘留所里遭受酷刑和发生死亡事件不断引起争议。联合国任意拘留问题工作组在2010年6月16日的声明中透露,从2003年到2007年,共有1,535人在监狱、康复中心和拘留所羁押期间死亡。在同一时期,有 85人在被警方拘留期间毙命。
马来西亚人权委员会在2021年10月23日的报告指出,共有456人在2020年被拘留时死亡。其中363宗发生在监狱中;移民拘留中心有50宗;警察拘留所有34宗;国家肃毒局有9宗。
这些人有的被折磨和杀害;有的则是被拒绝提供基本药物或治疗而死亡。其余死者身上都出现非自然伤痕。自2020年以来,拘留期间死亡的人数有增无减。可悲的是,大多数案件仍未被报道,也没遵循死因调查庭的适当调查程序。
对于失去亲人的家庭来说,要为逝者伸张正义仍然需要经过漫长的等待。例如,赵明福、卡玛鲁尼占(Kamarulnizam Ismail)、赛莫哈末阿兹蓝(Syed Mohd Azlan)、本尼迪克(Benedict Thanilas)和巴基斯坦籍难民拉菲(Rafi Ullah)。我们什么时候才能还他们一个公道?诚然,一些民事诉讼案件已经胜诉,但肇事者仍逍遥法外。司法体制无法将他们入罪,全因为有罪不罚的文化已经蔓延在我们的社会中。除非以政治意愿结束这一切,否则正义将无法伸张!
内政部长韩沙再努丁最近发表“任何人都可能死在任何地方”的震惊声明,这表示他罔顾执法官员所犯下的侵犯人权行为,而其中大多数执法官员都在他的部门职权范围内。
鉴于无知、缺乏努力不懈追捕肇事者和维护公平正义的意愿,因此,在过去15年里,政府为解决普遍存在的酷刑和拘留期间死亡问题只采取了非常有限的体制改革也不足为奇。一方面,死因调查庭并不特别关注拘留期间死亡事件。刑事程序法也没有涵盖我国执法机构管辖里的所有拘留所类型。
此外,一些受害者家庭谴责执法机构剥夺被拘留者获得药物的权利。因此,1953年扣留所条例必需有所修改,以确保被拘留者有权获得药物和医疗,也符合联合国囚犯待遇最低限度标准规则。
马来西亚人权委员会则呼吁增加财政预算,以改善拘留中心的卫生服务,并建立一个拘留所卫生单位。
众所周知,大马反贪会法令允许其执法官员连续多天传唤人作证,实际上赋予了反贪会可以无限期审讯一个人的不受控制权利。显然,反贪会官员肆无忌惮地审讯导致了死亡、身心折磨以及有辱人格和不人道的待遇。
如果不为执法机构官员提供全面的人权培训,拘留期间的酷刑和死亡事件将永远不会停止。人民需要的是一支专业且训练有素的执法团队。他们会维护人权,并将被拘留者视为有尊严和权利的人,无论其国籍、族群、社会地位或犯罪记录。
对于弱势群体如难民和移民工人,政府必须确保他们在被拘留期间能够联络到他们的家人、社会工作者和律师。
运动五大诉求
反对酷刑和拘留期间死亡运动的五大诉求如下:
1.强制调查所有拘留期间死亡事件
修订刑事诉讼法第 334 条(调查程序),强制要求对所有政府机构的所有拘留、惩教和康复中心发生的所有拘留期间死亡事件展开调查。
2.制定“死因调查庭法令”
颁布一项设立专门处理所有拘留期间死亡事件的死因调查庭的法令,以确保所有调查具有诚信、负责和透明度,以及公开报导所有调查结果。这对于伸张正义和恢复公众对所涉及的程序、系统和机构的信心至关重要。
3.维护被拘留者获得医疗卫生服务的权利
修改1953年扣留所条例,以确保被拘留者获得药物和医疗保健服务的权利。健康记录不佳或患有慢性病的被拘留者应被安置在中心指定的内部医疗设施中。
4.停止长时间审讯和酷刑
任何被拘留者都不应受到长时间的审讯或虐待,包括肢体暴力、心理虐待、不人道的拘留条件和限制。所有机构的审讯时间必需在上午九时至下午六时之间进行。
5.为官员提供强制性人权培训
马来西亚皇家警察、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马来西亚监狱局、移民局和其他直接参与警务和执法工作的政府机构所有官员必需首先参加并通过强制性人权培训和认证计划。
我们诚挚地邀请您于2022年7月16日(星期六)到隆雪华堂参与反对酷刑和拘留期间死亡运动的推介礼。
配合活动推介,主办方还将特设环节向资深社会运动人士哈里斯依布拉欣(Haris Ibrahim)致敬。哈里斯一生支持多项反对拘留期间死亡运动,我们对他的贡献深表感激。
如有任何疑问,请致电0111-0909809(Tong)。
赵明福民主基金会(Teoh Beng Hock Trust for Democracy)
消除拘留所死亡虐待阵线(Eliminating Deaths in Custody Together)
我是马来西亚之子(Saya Anak Bangsa Malaysia)
人民之声(Suara Rakyat Malaysia)
隆雪华堂民权委员会(Civil Rights Committee of KLSCAH)
南北倡议(North South Initia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