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雪华堂文告 (2021年3月15日)
政府日前宪报颁布《2021年紧急(必需权力2)条例》严打假新闻,该条例指出,任何制造、发布和散播冠病和紧急状态的假消息者将面对最高监禁3年或罚款10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隆雪华堂质疑该条例存在的必要性,并认为此举无疑大大压缩言论自由,罔顾宪法赋予人民的权利。
隆雪华堂重申,政府应立即恢复国会运作,切实发挥国会作为监督与制衡内阁施政的角色,而非未经国会辩论及通过,把新条例强行加诸于人民身上。这将立下不良先例,助长行政权无限扩大的风气,亦践踏议会民主制的健全发展。
虽然首相署(国会及法律事务)部长达基尤丁说明,倘若紧急状态解除,政府将于紧急状态解除之后的最迟6个月内废除假新闻条例。但是,这也意味着,倘若内阁“劝告”元首继续实施紧急状态,那么该条例会随同紧急状态的实施而继续生效。更让人担忧的是,该条例会不会在紧急状态解除之后继续生效?
达基尤丁在举例何谓假新闻时表示,任何指政府基于国会失去多数支持而颁布紧急状态的言论等同散播假新闻,并违反现有的假新闻条例。隆雪华堂对此感到震惊!
依据部长的举例,是否接下去和执政者不同调的观点,都会被归类为假新闻?
隆雪华堂认为该条例的制定,不应该成为禁止人民批评政府或领袖的盾牌,而是让人民自由参与公共议题的讨论,在实践民主的同时也进一步加强与社会各造的对话,而非多番以法律对付,以致异议者遭调查、罚款,活在恐惧之中。
隆雪华堂质疑政府的做法究竟是依法而治,抑或扼杀言论自由,并和免于恐惧的自由背道而驰。
隆雪华堂认为,政府与其施以重罚,不如废除恶质条文,营造有利于媒体评议会设立的法规环境,同时给予媒体人更多的自主权,透过媒体评议会对假新闻进行专业自治。
另外,隆雪华堂建议,从教育方面着手培养公民媒体素养,包括检视当前教育体制对媒体素养的关注与投入工作,提高人民的媒体识读能力,也在具备批判思维的前提下,判断出资讯的真伪,解决人民匮乏媒体素养的根本问题。
吉隆坡暨雪兰莪中华大会堂 谨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