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交通部长拿督斯里魏家祥在国会下议院提呈《2020年陆路交通(修订)法案》一读,其中将任何酒驾肇事者致死或致伤他人的刑罚区分出来,即修订《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4条文,把原本酒驾致死和致伤他人初犯者的一致刑罚分开,并个别加重致死和致伤他人的刑罚。
根据原本法令条文,酒驾致死和致伤他人初犯者,罪成皆可以被判监禁3至10年以及罚款数额介于8000令吉至2万令吉之间。惟法令在经过这轮的修订后,两者将被鲜明区分出来:酒驾致伤他人初犯者罪成将被判监禁7至10年、罚款不少于3万令吉和不超过5万令吉。至于致死他人初犯者罪成将被判监禁至少10年或最高15年,以及罚款不少于5万令吉和不超过10万令吉。
隆雪华堂欢迎政府区分酒驾肇事者致死和致伤他人的刑罚的决定,认为将两者区分有助达到震慑酒驾者的效果。其中不管是酒驾致死或致伤他人案例,政府也将提高初犯和再犯者的刑罚,如酒驾致死他人再犯者罪成刑罚提高至监禁最高20年、罚款数额最高可达15万令吉。这将让民众在酒精驱使下务必三思而后行,喝酒后大可不选择开车,反之可使用电子召车服务或转搭公共交通工具前往目的地。
惟隆雪华堂认为酒驾致伤他人的刑罚有待再商榷,尤其是监禁年数从原本不超过3年一次过提高至7年,这刑罚对酒驾致伤他人初犯者稍显过重,而且执法者如何针对酒驾致伤他人者进行诠释也是留有疑问,如若酒驾造成的车祸受害者只是受轻微小伤,身体状况无碍,那是否预示着该名酒驾肇事者也必须服刑至少7年?
另外,酒驾课题也如骨牌效应般掀起了涟漪,被从政者捞取廉价政治资本,成为了政党利器,其中吉隆坡市政厅在6月伊始突然冻结商家申请新的售酒执照。这个做法甚至让业者申请更新执照时也面对问题。
隆雪华堂认为,吉隆坡市政厅的做法显得矫枉过正,理应立即撤回禁止发放售酒执照的决定。再者,在疫情的冲击下,禁止发放新的售酒执照无疑对诸如餐饮业、娱乐场所等其他有售卖酒类饮品的行业更是雪上加霜,营业额随着下跌以外,最糟糕的情况甚至会步入倒闭的窘境。
此外,鉴于酒驾的惩罚加重,国内各城镇也逐渐兴起了酒后找代驾的风潮。值得一提的是,酒后代驾服务在我国看似为新颖行业,惟在诸如韩国、中国等国家酒后代驾风气已普及化。
隆雪华堂以为,政府在修订法案加重酒驾肇事者刑罚当儿,更应双管齐下,推出一系列计划鼓励及推动国内酒后代驾服务的发展。例如比照提供电子召车Grab等召车应用程式的援助,政府不妨也给予开发酒后代驾服务应用程式app的公司更多技术支援和津贴辅助,让酒后代驾服务更加普及化。这样就能确保政府在严格执法当儿,也可以透过推动酒后代驾服务来降低醉酒驾驶的车祸率。国内酒后代驾服务未趋成熟之际,不应仓促针对酒驾致伤他人加重初犯者刑罚。
隆雪华堂以为,政府在加重酒驾致死的刑罚以外,理应重新检讨针对酒驾致伤他人初犯者的刑罚,也勿须将之与售酒执照课题相提并论。同时,政府理应先着手探究方案推动酒后代驾服务的发展,将之延伸至全国各地,而不是只局限在巴生谷一带而已。若政府不谨慎处理酒驾课题将引起民众和相关行业不必要的疑虑和担忧,并也会让民众认为政府籍由酒驾课题借题发挥,矫枉过正。
吉隆坡暨雪兰莪中华大会堂 敬启
(图源:THE MO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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