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母语教育,提升国民教育”
——华团针对《2013-2025年教育大蓝图初版》的总体回应与要求
鉴于《2013-2025年教育大蓝图》将于2013年9月初正式落实,然而其内容却仍存有许多争议未决,倘若盲目仓促实施,势必对我国教育造成巨大伤害。为此,我们以下联署的华人社团在经过多番讨论与修订后,决定发表题为“发展母语教育,提升国民教育”的联合声明,明确与具体的向教育部提出华社对于《2013-2025年教育大蓝图初版》(接下来简称《大蓝图》)的整体意见,要求教育部尊重民意,修改《大蓝图》内不利国民教育的政策。
联合声明由部长YB Tan Sri Datuk Seri Panglima Joseph Kurup接领。
声明内容如下:
1. 多源流教育合情合理,并非族群团结的障碍《大蓝图》指出多源流学校造成各族学生缺少接触的机会,有碍国民团结。
对此我们无法认同,并提出理由如下:
(a)多源流教育是《马来西亚联合邦宪法》152(1a)条文所赋予的权利,并再次于建国时期所制定的《1957年教育法令》第三条清楚阐明。
(b)母语教学是最有效的学习方式。为了提高我国的教育素质,教育部理应极力发展与提倡母语教育。
(c)族群之间的差别待遇是族群冲突的主因。历史已证明在单元主义政策下,社会资源分配不均所激化的种族主义与族群意识,是导致族群冲突与战争爆发的根源。
(d)国际上重视多元文化的国家,其国民和谐共处是有目共睹的,例如瑞士、比利时。
因此,我们要求政府立即摒弃单元主义思维,承认母语教育,视多源流教育体系为社会重要资源,并将其打造成为多元族群国家的教育范例。
2. 教育资源分配应公平公正
我国多源流的教育体系是源自我国建国的历史传统,中小学教育的国民教育也体现了多源流教育的社会现实,然而政府在对待各源流学校仍存有偏差。为此,我们提出要求如下:
(a)国家教育体系内的各源流学校都应具有平等的地位,华、淡小在学校增建、教育拨款、师资分配等,都应该获得与国小同等的待遇。
(b)恢复国民型中学的法定地位,并履行1960年代推行华文中学改制的承诺,给予国民型中学应享有的权力。
(c)所有非营利民办学校,包括华文独立中学与宗教学校,都应纳入国家教育体制,并获得教育部合理拨款与支援。
教育公平是华社长期关注的重要课题,为此,我们呼吁教育部正视问题并加以解决。
3. 国文科每周210分钟合理,提升语文水平教学法乃关键
3.1 我们坚决反对华、淡小第二阶段增加国文科每周上课时数至270分钟,并呼吁教育部考量华、淡小具体情况,采纳民间团体所建议的国文科时间每周210分钟,理由如下:
(a)增加国文科课时并不是提升学生的国文水平的唯一方法,反而将在课程与实践上增加学生的学习负担。
(b)课业表现很大程度有赖于合理的课程设计、合适的教材配备与良好的师资素质。
(c)华、淡小以母语教学,国、英语实属于第二语言,应采用第二语言教学。
据此,我们要求华、淡小“小学标准课程”第二阶段将废除数理英化后的时数分配予国文科与英文科,即国文科与英文科各每周210分钟,以达致巩固国文加强英文的目的。华、淡小母语课时则维持不变,即每周300分钟,与数理英化推行前时数相符。(见以下表一)
目前上课时间(部分) |
我们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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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
课时 |
节数 |
科目 |
课时 |
节数 |
英文数学 | 60分钟 |
2 |
已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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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科学 | 60分钟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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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文 | 300分钟 |
10 |
华文 | 300分钟 |
10 |
国文 | 180分钟 |
6 |
国文 | 210分钟 |
7 |
英文 | 120分钟 |
4 |
英文 | 210分钟 |
7 |
3.2 我们要求教育部委派掌握双语的老师到华小和淡小任教,以提升教学效果。
3.3 就华小和淡小而言,国文是第二语文,因此应该采取第二语文的水平和教学法。第一阶段华小和淡小的国文程度已经超越第二语文的水平,教育部应进行必要的调整。
4. 肯定预备班存在的意义,并加以强化
国民教育是全民教育,必须照顾不同程度的学生。我们认为中学预备班有存在的必要,不应如《大蓝图》所指于2017年废除,理由如下:
(a)当多源流小学生进入单语国中教育体制,预备班可作为辅助方案,协助国语能力较弱的学生适应中学教学媒介语转换,以便能顺利衔接中学课程。由于国语并非所有学生的母语,即使小学阶段如何强化国语程度,必然有部分学生无法有效掌握。
(b)政府取消华文中学后,本当为学生做此合理安排。当政府在1961年将华文中学改为国民型中学,教学媒介语也随之转换成英文、及后国文,预备班成了华、淡小学生升入中学掌握新教学媒介语的一年。
对此,教育部须肯定预备班存在的目的,重新规划课程与安排合适的师资执教,以免预备班沦为“放牛班”,丧失其真正功能。
5. 正视与检讨校本评估(PBS)所出现的各种弊端
自2011年实施的校本评估在执行层面引发了许多争议,其问题如下:
(a)一些教师与校长为了获取较好的教学评比而可能出现造假情况(容许学生抄袭或放宽评分标准),不仅牺牲学生学习素质,也给予学生不良示范。
(b)部分教师可依据喜好评估学生表现,如:性别、社会阶级、族群等,而难免出现偏袒与不公的情况。
(c)对于城市学校,班级学生人数较多,实无法个别评估。教师须花费更多时间以应付繁多的文书工作与书面作业而牺牲教学时间,影响教学素质。
(d)在教师请长假的情况下(例如产假),由未经受训的老师执行校本评估是不恰当的。
校本评估是良好的构思,但若准备不足,仓促推行,恐怕效果适得其反。基于以上几点,我们呼吁教育部搁置校本评估计划,并且认真聆听站在最前线的教师们的意见,检讨与重新衡量校本评估实施的可行性及有效的执行方案。
6. 公布小学第二阶段历史科课程纲要,还原我国历史原貌
《大蓝图》中虽列明历史科将于初中课程开始教授。然而,依据教育部公布小学第二阶段课程时间表却将增设每星期60分钟的历史课。对此我们表示深切关注,并提出要求如下:
(a)教育部须立即公布历史科课程纲要,以便学生、家长与民众了解课程详情。
(b)历史科课纲与课程必须与我国多元族群社会相符,各族群的历史与文化必须得到平等的重视、公平合理纳入课程、正确教导,以教育学生互相尊重、了解与包容的精神。
(c)须以客观与理性的态度厘清存有争议的历史事件,如前伊斯兰文明时期、各族群于独立时期的贡献、日据时代与五一三事件等,还原我国历史原貌,以便学生能够认识我国历史的真实面貌。
7. 保障多源流学前教育体制,母语应是主要教学媒介语
《大蓝图》相当重视我国的学前教育,就入学率、教学质量管理、课程纲要等提出了相应的政策与措施。对此,我们提出建议如下:
(a)教育部须遵守《1996年教育法令》23条的规定,即“非国语也可以作为幼稚园的教学媒介语”,不得硬性规定学前教育的教学媒介语。
(b)修改《国家学前教育课程》中硬性规定非国语的学前学校每周至少各有6小时的国语与英文指导时间,然而每周总课时仅只有20小时,即外语指导时间占总时数近2/3。
我们认同学前教育可以适度让幼童接触与学习非母语,然而现有课程纲要已过度注重非母语学习,既不合理也影响孩童的身心成长。
8. 成立“教育监察委员会”(Education Ombudsman),以监督与确保教育部的效率与公正性
我们对于教育部将设立“教育执行单位”,以推动蓝图计划的执行,并且定期听取民意与提高行政透明化表示认同,但是这仍未足够。我们要求政府成立独立、中立与公正的“教育监察委员会”,理由如下:
(a)监督、调查教育部公共权力行使的公正性、合法性、合理性、有效性和透明度。与此同时,防止弊端发生,强化教育部的施政效率与品质。
(b)民众可以就管理不善、违法行政、不公平、歧视、滥用权力、不回覆询问、拒绝提供资讯、不合理的延迟等理由向教育监察委员会申诉。
(c)委员会可自行或在接到投诉后,有权进行听证、调查和检控。
(d)监察员由国会选出,并对国会负责,其年度报告也需呈交国会辩论。在符合申诉者权利下,向社会公开调查报告。
联署单位:
1. 吉隆坡暨雪兰莪中华大会堂
2. 林连玉基金
3. 华社研究中心
4. 马来西亚华校教师会总会
5. 槟州华人大会堂
6. 森美兰中华大会堂
7. 柔佛州中华总会
8. 马六甲中华大会堂
9. 独大有限公司
10. 全国老友联谊会联委会
11. 马来西亚华校校友会联合会总会
12. 马来西亚留台校友会联合总会
13. 马来亚南洋大学校友会
14. 马来西亚留华同学会
15. 马中经贸总商会
16. 马中友好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