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雪华堂于2012年1月17日(星期二),晚上7时30分 在光前堂举办“2012年媒体新春联欢晚会”,吸引约75人来自中文平面媒体、电台、电视台、网络媒体的高层领导和记者赴约 ,与隆雪华堂董事、妇女组与青年团理事、县区联委会成员、合唱团、书法班、报效商等代表提前欢庆壬辰年新春。

隆雪华堂会长陈友信在致词时表示,政府在去年检讨了《印刷及出版法令》,废除了每年必须更新执照的规定。这个做法虽然有进步,但是放在国际大趋势的框架来看,《印刷及出版法令》的限制还是相当多;如果再加上一些恶法,例如《官方机密法令》等等,实质上政府对媒体的钳制并没有放松。媒体要有效扮演“第四权”的角色,实质上需要一些相关条件的配合,例如“资讯自由法”,媒体需要取得资讯的权利和便利,以及报导的权利。有权势的人和机构,要尊重媒体的报导,不能动辄要起诉媒体或新闻工作者,或者发出恐吓的言论,甚至威胁媒体。如果报导有出入,有关人士和机构可以要求媒体更正或澄清。同样的,媒体和媒体工作者必须展现专业素养,绝对不能公器私用,更不能含有不良动机,通过扭曲报导来达到隐议程。媒体工作者必须为本身的文字负责。

陈会长认为,媒体要发挥“第四权”的监督角色,推动社会的进步,促成良好施政以及廉洁的社会风气。同样的,媒体和媒体工作者也必须接受公众的监督,一旦发生报导错误,必须及时澄清;若是收到要求澄清的函件,也必须如实刊登。唯有通过这种良性的互动,国家才能迈向更健全的体制发展。

陈会长在联欢晚会筹委会主席包久星的陪同下,赠送各别中文媒体精致的水墨画,作品由隆雪华堂福利委员会主席朱绍瑛执笔作画,还题上了祝贺话语,送给媒体作为纪念品。

联欢晚会准备了丰富餐宴和表演节目,让出席的媒体代表能感受新春欢乐气氛,也设有卡拉OK比赛,让平日鲜少开金口的记者们上台大展歌喉,一较高低。为了推广中华文化艺术,主办单位安排了书法老师前来担任挥春评审,让媒体朋友书写“龙”字挥春,齐齐迎接壬辰年的到来。晚会最高潮要数报效商赞助的许多名贵礼品抽奖环节,包括最贴近潮流的Ipad,让幸运儿尽兴而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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