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雪华堂表示,鞭刑并不符合现代民主文明社会潮流,不但违反人权,也无法发挥阻吓作用,且将在身上留下永久伤痕,等同是遭判无期徒刑;更何况,鞭刑以往都是以惩罚男性为主,因此这次判决明显过重。
隆雪华堂表示,回教法庭在本案中并未采取一般的惩处原则,卡蒂卡只是初犯,已认罪悔改,而她所犯的罪行没有涉及暴力,但所承受的鞭笞重罚却与其罪行不成比例,这是一项歧视回教女性的惩罚,卡蒂卡就是歧视制度下的牺牲者。
隆雪华堂认为,鞭刑是残酷以及不人道的刑罚,不容于国际人权准绳。事实上,严刑峻法的年代,往往是酷吏横行、知识分子和平民百姓遭殃的年代。法治准则的确立、人民守法习惯的养成,是一件复杂而艰难的事业。那些认为寻求某种单一的捷径就可以一蹴而就的尝试,其结果必然适得其反。回教徒在8月下旬开始实行斋戒月,这是一个寻求宽恕和反省的时刻,卡蒂卡案是否在斋戒月之后出现新的转变,令人关注。
隆雪华堂会长
陈友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