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权委员会认为,王、叶二人进入马大访友,却被保安人员指控擅闯校园,遭警方援引刑事法典延长扣留,是无法成立且令人难以信服的指控。学生是学校的主体,而警察任务为依法维持公共秩序,保护社会安全,防止一切危害,促进人民福利,故警察应在法律授权内行使职权,才合乎民主法治基本要求。

民权委员会认为,社会的各种挑战正考验警察的应变能力。在动辄得咎的执法过程中,正是考验警察执法能力的开始。“在这起事件中,警方执法过当当,不仅损害警察形象,更戕害甫上台百日的纳吉政府威信及法律尊严。高等学府内的人身与行动自由受钳制,一旦寒蝉效应扩大下去,将制造白色恐怖氛围。因此,校园民主不应走回头路,政治黑手应退出大专院校;警方应以行政中立与依法行政,公正严明有效执法,树立廉能形象。

隆雪华堂民权委员会
主席 廖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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