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雪华堂民权委员会强烈反对新闻部以改组之名变相腰斩爱FM扣应节目“爱开唛。无障碍”。公民社会必须争取《传播与多媒体法令》以便国营电台与电视台能够像英国广播公司版独立运作,并成立专司新闻自由的国会特选委员会。

此次爱FM封唛事件,症结其实在于马来西亚电台电视台(RTM)在现有体制下完全不独立。只要RTM一日没有自主,此类封唛事件还会一再发生。在过去六个月中,强调开放听真话的阿都拉政府干预媒体,爱FM不过是最新– 但绝不会是最后–的受害者。

国会因此亟需成立特选委员会专司媒体法律的改革。《传播与多媒体法令》、《印刷与出版法令》、《煽动法令》与其他压制媒体自由的法律都必须一并检讨改革。特选委员会要有效运作,必须专注,不能包山包海。教育虽然是人权课题,却需要一个负责教育的特选委员会,而不能丢给掌管人权的特选委员会。同样道理,媒体法律改革也需要本身的专司委员会。

作为《2006年世界新闻自由日备忘录》的联署单位,我们重申这个诉求,并且呼吁公民社会同道与朝野政党议员展现更大的魄力与承担,采取任何可行的策略,促使国会特委会早日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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