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州大臣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也提到,若州行政议员住在自己的屋子,每月可享有1000令吉的房屋津贴,而住进州政府所提供的别墅,1000令吉的房屋津贴就得取消。雪华青不解的是,既然州政府已经为议员们提供房屋津贴,为何还要斥巨资来兴建州行政议员的官邸?如果按照雪州大臣的说法,10间别墅共花费2100万令吉,一间别墅的价值相当于210万令吉,那么州行政议员是否会选择不迁入别墅,而继续每月索取1000令吉的房屋津贴呢?明显的,雪州政府宁愿浪费2100万令吉在兴建别墅,也不愿继续为州行政议员提供1000令吉的房屋津贴。
雪华青代团长陈松林表示,雪州大臣指兴建俱乐部楼房是为了提供一个开会的地方予非政府组织,更是一个无法让人接受的理由。
“非政府组织须要使用如此豪华的会议室开会吗?如果是非政府组织要求州政府兴建俱乐部楼房以供他们开会使用,也请雪州大臣说明是哪一些非政府组织?据雪州大臣透露,兴建别墅给政府告官居住的计划,也将会在雪州的每一个县推行,届时雪州的纳税人是否要浪费上亿令吉来为政府高官兴建别墅?”陈松林如此表示。
我国正面临经济欲振乏力的时刻,雪州政府应该把心思放在如何吸引外资,或是把钱投资在发展中小型企业及发展科研人才。如果冒然花费2100万令吉来兴建高官别墅,只是为了让他们有更高级、更豪华的享受,就好像把大笔花花绿绿的钞票丢进大海,毫无意义可言。雪州政府这种奢侈的作法,应该马上受到制止,以确保公帑不会浪费在州政府高官的身上。
以上的文告获得了雪隆海南青、雪隆南安青、隆雪陈氏青、万挠广青、雪隆兴安青、雪福青、瓜冷福建青、雪隆潮青、隆雪惠安泉港青、雪隆广青、大马南刘青,一共11个雪华青属团的联署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