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雪华青强烈谴责警方援引恶法《1948年煽动法令》和《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逮捕青年组织Misi Solidariti共同创办人之一莎拉依迪娜(Sarah Irdina)。

警方接连多天传召多名社运分子查“黑旗运动”外,也于7月27日深夜前往沙登方舱医院向17名医生及护士录取口供以查媒体工作者报导合约医生罢工一事。

不管是“人民团结互助秘书处”所发起“黑旗运动”或媒体工作人员报导合约医生罢工一事,我们认为他们都是履行联邦宪法第10条的集会自由,世界人权宣言第19条的表达自由权利,以及行使媒体的“第四权”。

根据人权衡量倡议组织(HRMI)的最新报告指出,我国的人权状况正每况愈下,而国盟政府更是利用2019冠病疫情来压制自由。其中,国盟政府在“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疫区内措施)条例”中,禁止人们向政府游行抗议。预防和控制传染病条例严厉禁止任何人在任何规定阶段以任何方式参加或参与任何游行。卫生总监也有权力针对游行发布任何指示和约束。隆雪华青认为在防疫期间,也不该牺牲民主人权精神和人民的基本权利。不过,自国盟政府落实限行令以来,政府以疫情为由,进行任意逮捕和拘留,也以防疫措施钳制集会和结社自由的权利。

长期以来,执政党惯用各种恶法包括以上法令钳制及打压人民权利,让异议者噤声,以巩固其政权,尤其在疫情期间,执政党更滥用恶法对付异议者,恶法的存在只会阻滞民主社会的进步。我们要求国盟政府废除所有违反民主人权的恶法及现有法令的恶质条文。

隆雪华青文告
2021年7月30日

图源:Focus Malaysia

发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