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7月13日国会下议院复会时,首相丹斯里慕尤丁以有新议长人选为由,提呈了撤换原任议长丹斯理莫哈末阿里夫动议,并以两票之差即111张支持票获得通过。

一般情况下,只要大选之后,朝野政党都可以提名新的议长人选,除非原有议长再次获得提名,并且在议长的遴选中胜出,否则,大选之后都可能出现新的议长人选。

另外,国会也可以在原任议长辞职或者死亡并导致职位悬空而出现议长的更替。

显然,目前的情况并不符合上述条件,而在我国国会历史上也是罕见之事。为此,隆雪华堂对于此次中途撤换议长一事深感失望,认为此事无异于开了危险先例。

这次撤换议长与提名新议长人选也充满争议,甚至有违《联邦宪法》精神与西敏寺议会惯例。

虽然我国立法权与行政权在体制的运作上属于合一制,但是,议长作为立法机构的首脑,除了负责主持会议议程和国会运作外,对捍卫三权分立的原则并确保立法、行政之间相互制衡一事上也扮演着举足轻重角色。

有鉴于此,议长必须是一位专业、中立以及不具有政党背景的人选。然而在国阵执政时期,议长人选一般由政党人士担任,国会乱象丛生,时而出现具有争议之举。

希盟执政时期,原本具有诚信党背景的阿里夫担任议长之后辞去党职,他一扫过去的作风并积极地推动国会改革,展现其超越政党的专业性,并首次委任反对党议员为国会公账会主席、成立新的国会遴选委员会以及规定朝野议员申报财产等,都为国会带来了新气象。

这些变化的意义,除了符合民间对于改革的要求,也为议长超越政党的做法做了示范。让人遗憾的是,此次撤换议长的争议中,执政党仍旧以“一朝天子一朝臣”的说法合理化中途撤换议长一事,而反对党也未明确针对这种不合时宜的议会观念予以反驳。

本堂以为,不管谁执政,也不管谁提名的议长人选胜出,朝野政党和议长都必须摒弃“一朝天子一朝臣”的过时观念,并以打造更为符合实质民主进程的议会惯例方向迈进。

 

吉隆坡暨雪兰莪中华大会堂 敬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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