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取自网络

近日,吉隆坡高庭在聆听总检察署的建议后,撤销沙巴前首席部长丹斯里慕沙阿曼涉及伐木特许经营权贪污和洗黑钱的46项控罪,获得无罪释放。总检察署撤控的决定立即引起了诸方争议和批评,其中辩方给予的理由为这些控罪涉及的资金全部都是用作为巫统和国阵的政治献金。

隆雪华堂对于控方撤销案件的决定表示遗憾。丹斯里慕沙阿曼面对的46项贪污和洗黑钱涉及的金额高达数千万令吉,涉及数额庞大,影响范围甚广,惟却能以资金充作政治捐款为由轻易地洗脱罪名,因此总检察署有必要向大众交代撤销控状的缘由。到底如何定义政治献金?政府对于政治献金的管控力度是否足以震慑一直游走在灰色地带的“贪污大鳄”?惟目前马来西亚并没有正式管制政治献金的法令,因此立法管制政治献金刻不容缓。

政党需要政治资金来维持运作,因此极度仰赖党员的年费和企业或其他党外人士的捐款充作竞选基金,以确保能在选举站稳一席之地。若最后胜选,捐款者大多都希望自己的付出能获得回报,如换取政府合约等。漏洞和松散的管制将铸成政治捐款被恣意滥用,如今看见许多涉嫌贪污者借机钻法律漏洞免去贪污刑罚的案例,实在令人堪忧。

因此,针对如何立法有效管制政治献金,隆雪华堂在此亦向政府提出一些建议,如下:

  1. 立法定义和规范政治献金- 不同国家都对政治献金有着不同的诠释,因此政府有必要尽速厘清国内政治献金的含义。
  • 立法限制政治献金捐款范围- 如限制捐献者年龄和国籍;企业和公司的业务范畴等,以让执法者更易追踪捐献来源和掌握捐款者动向。
  • 立法设定政治献金捐款上限- 为了确保所有政党享有同等的政治资源,避免有执政基础的政党接受庞大不明的资金来源借机操纵选举。
  • 立法规定政党定期申报政治献金收支- 成立由跨政党人士组成的独立监察委员会,并要求所有政党在规定的时限向向委员会申报捐款,了解资金的收入和支出的实际金额、支出用途等。

政治献金和贿金,只有一线之差;因此隆雪华堂希望政府能着手拟定完善的政治献金法令,方能有效杜绝因为政治献金而衍生的各类朋党舞弊案例。

 

吉隆坡暨雪兰莪中华大会堂 敬启

发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