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雪华堂民权委员会对于警方于行管令期间,滥用权力逮捕民众的做法表达反对。我们认为政府应该尽快召开紧急国会,由人民代议士共同辩论防疫措施,以回归法治原则。

日前,国防部长伊斯迈沙比利宣称,1000令吉的罚款不高,不足以令人民畏惧。因此,国防部长宣布,第三阶段行动管制令的执行期间,警方不会再向违反行管令的人士开罚单,而是直接以“逮捕、扣留和控上法庭”的“三部曲”对付民众。

根据日前在宪报上颁布的行动管制令,政府可对犯罪者实施监禁不超过6个月或罚款不超过1,000令吉。另外,依据现有的《刑事程序法典》,警方无权力针对可判监禁不超过6个月的罪行逮捕任何嫌犯。

因此,隆雪华堂民权委员会谴责国防部长上述有违法治原则的政策决定,并呼吁政府即刻停止非法逮捕所有涉嫌触犯行动管制令的人士。

根据《1988年预防与控制传染性疾病法令》第25条文,政府可针对行动管制令发出不超过1,000令吉罚款之罚单。政府则应当优先以罚单(compound)作为主要的惩戒方式,以罚单代替检控。

倘若政府认为1,000令吉的罚款不足以维持公共秩序,则政府应当尽速召开紧急国会,修订《1988年预防与控制传染性疾病法令》的法案,寻求一套更符合控制疫情的法律与措施。

我国正在面临前所未有的公共卫生危机。隆雪华堂民权委员会提醒政府,切勿假借疫情蔓延,当成扩展公权力的藉口。只有全民万众一心,遵从宪政及法治精神,我国才能顺利度过难关。

(图取自东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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