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雪华堂文告,2018.10.11】

废除死刑后需签国际公约
加强人权教育保障生命权

吉隆坡暨雪兰莪中华大会堂乐见内阁日前决议废除死刑,准备在新一季国会提呈废除强制死刑法案。我们要求希盟政府加强人权教育,签署所有与人权相关的国际公约,据有关内容完成国内立法,改进人权纪录和表现,向其他先进国家看齐。

废除死刑能避免无可挽回的错判冤狱。生命是最高的价值,死刑以公权力夺去人的性命,不符合「人权先于国家存在」的理念,违反对生命权保障的规定。死刑无法遏止犯罪,如果把死刑当成预防犯罪的最终处罚,反而会对更多该设法防治的问题视而不见,无助于改善社会犯罪行为、降低犯罪率,国民的人身安全也得不到更好的保障。

直至今日,全球一共有106个国家已就所有罪行废除死刑,另外还有142个国家已停止死刑。废除死刑以后,并非如首相署部长刘伟强所称「划上句号」,政府必须加强人权教育,倡导尊重生命的价值,导正以牙还牙、以血还血的报复观念。

此后,国内现有法律唯一可处以的替代刑罚是终身监禁和不少于十五下的鞭刑,但鞭刑为国际法明文禁止的残忍处罚。任何国家立法都需参考国际潮流,不应自外于普世价值,因此我们要求希盟政府废除所有酷刑,签署包括《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禁止酷刑公约》等九项国际人权公约,透过立法转化为国内法,与国际人权接轨,保障国人的公民权利。

(照片来源:Amnesty Internatio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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