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雪华堂于2018年6月24日(星期日)上午11时 召开常年会员大会,获超过120个会员团体代表出席。

会长兼大会主席拿督翁清玉演讲时提及,我国在第十四届大选首次写下政党轮替的纪录。这项历史新页,令马来西亚的民主转型迈出了历史性的一大步,也为两线制的未来运作奠定了重要基础,有利于朝野互相监督、制衡的机制正常化,逐步落实责任政治。 三十多年前,华团和民权领袖发表《全国华团联合宣言》,提出“两线制”,主张以政权轮替作为我国民主化的策略手段,这项民主进程已达成。选后的新民意成功让希盟政府上台执政,整体政治环境重新洗牌。“本堂在大选后联合公民团体,共同向新政府提呈,一共胪列出:一、国会、司法及警政改革;二、地方政府与直辖市长选举;三、反贪倡廉;四、媒体自由;五、财政改革;六、教育改革;七、选务改革;八、公民权利等八项制度与政策改革建议。我们希望新政府能在制度改革、政策拟定和立法等方面,不分党派广纳社会改革力量,不分族群、阶级,戮力建设一个和谐共融、安居乐业的社会。”

拿督翁清玉认为,民主价值的真正落实,在于多元与开放,公民社会必须给予新政府更大的鞭策,发挥参与监督的力量。他提醒公民社会运动前线的团体及个人,勿因政局变化而松懈,反之必须坚守岗位,捍卫民主人权价值,继续推动改革,开拓民主空间。这样才能有效发挥监督体制、制衡国家权力的作用。针对我国近年来日益趋向伊斯兰化,各种令人忧心的行径与激进言论逐一涌现;然而,国内种族宗教问题不是源自和谐相处的人民,往往是由具有特定政治议程的政治人物及官僚挑起。因此,拿督翁清玉希望新政府不再像前朝政府那样,向极端宗教份子低头,应努力打造“中庸、进步的伊斯兰国家”之形象。

拿督翁清玉亦向会员团体报告隆雪华堂会务重点,其中包括关注选务改革,鼓励踊跃投票、发表文化建议书、推动文化保存工作、广招会员,扩大华团影响力,以及努力解决非营利机构的门牌税和地税问题。

大会除了讨论及接纳2017年度会务与财政报告、委任ONG & WONG CHARTERED ACCOUNTANTS为合格稽查师、委任吉隆坡和平俱乐部黄源清为内部查账,还接纳和通过了以下15项大会提案:

一、要求政府落实地方政府选举,恢复县市议会和直辖市长(吉隆坡、纳闽、布城)选举。
案由:在野党联盟在历届大选不断提出恢复地方选举的诉求,民联成功执政雪州和槟城后,曾经尝试逐步推动地方选举,包括入禀联邦法院,挑战阻止举行地方议会选举的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的有效性,要求选委会恢复地方议会的选举。如今中央政权轮替后,希盟政府应尽速公布推动地方选举、县市议会和直辖市长的选举路线图与时间表。

二、要求废除反假新闻法。
案由:这项恶法不仅公然扼杀异议,违者面对严厉处罚,罚款不超过五十万令吉或入狱不超过六年或两者兼施,严重侵犯联邦宪法保障的言论自由,必须彻底废除,因为现有的刑事法典条款已足以遏止相关问题。

三、要求政府设立“警察滥权与违例行为投诉独立委员会”(IPCMC)。
案由:警察滥权现象在我国并非新鲜事,民间社会历来对此批评不断。2005年,以联邦法院前首席法官莫哈末赛丁为首的皇委会,向政府提出125项建议,惟时至今日,政府只落实小部份建议。为了确保外部监督机制对警察权力进行有效管制,整顿警察部队的风纪,提升警方问责制,恢復民众对警方的信心,我们要求设立皇委会当年所提的建议,尽速设立“警察滥权与违例行为投诉独立委员会”(IPCMC)。

四、要求国会制定“阳光法案”,立法规定公职人员申报财产。
案由:推动阳光法案,是国家清明的政治工程,旨在清除贪渎的死角。法案攸关的是官商勾结的阻绝、国家吏治的清明廉能,倘无完备的阳光法案,将无法建立民众对政府的信任,难以确保立法的廉正。希盟政府应主动提呈,展现清廉与改革决心,以收惩贪肃箴之效。

五、要求政府向各源流学校(包括华小、淡小、国民型中学、独中)公平拨款,依社区需求增建各源流学校。
案由:各源流学校为国家培养人才,促进社会进步繁荣,多年来有目共睹,惟教育资源分配不公,却是长期存在的事实。政府不应厚此薄彼,各源流学校应该获得公平的教育拨款、足够的合格师资和其他教育器材。不合理的资源分配将斫害教育素质,影响国家人力资源发展。

六、要求政府推行选务改革,包括:选委会主席由国会任命、足龄国民自动成为选民、清理选民册、改革邮寄选民制度、公平划分选区、制定至少二十一天竞选期、延长登记参选提名时间、参选政党公平使用媒体。
案由:干净公平的选举是健全民主的基石,是国际遵循的普世价值,我国在民主转型道路上,选举制度与选务程序不尽良善,亟需透过逐步改革,让选举更加符合民主社会与公平正义的期待。

七、要求政府签署国际人权公约,透过立法转化为国内法,与国际人权接轨,保障国人的公民权利。
案由:我国应签署所有与人权相关的国际公约,据相关內容完成国內立法,改进人权纪录和表现,向其他先进国家看齐。在有关人权的九项公约中,我国仅在有条件的情况下签署了《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CEDAW)、《儿童权利公约》(CRC)以及《残疾人权利公约》(CRPD),其余尚未签署的六项公约是:《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ICCPR)、《经济、社会和文化国际公约》(ICESCR)、《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公约》(ICERD)、《禁止酷刑公约》(CAT)、《保护所有移民工人及其家庭成员权利国际公约》(ICMW)、《保护所有人免遭强迫失踪国际公约》(CPED)。

八、要求政府将宽频网络的“最后一哩”(Last Mile)收归国有,重新公开招标,打破特定财团长期垄断“最后一哩”业务的局面,促进电讯业的公平竞争,提升网络普及率。
案由:政府在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把半岛和沙砂通讯部转为私营化的马电讯(TM)后,造就其领先其他电讯业者的优势。然而,宽频的最后一哩,与无线频谱一样,都是稀有资源,应属全民共享。政府有责任公平分配,不该让民营业者取得所有权,而是仅有租借权,例如每若干年重新投标、审定。少数电讯业者长期透过通讯与多媒体委员会(MCMC)发放的特许经营执照获利,这些来自公共财的利润,理应用以降低使用者的费率,发展网络公共建设,缩短城乡之间的数码鸿沟。

九、要求政府关注无国籍孩童议题,制定相对应的法案,简化公民权申请程序,让他们享有公民和教育权。
案由:根据官方数据,国内大约有三十万名小孩由于各种原因无法成为本国公民。这些原因,主要包括:非婚生小孩、与外籍配偶未合法注册结婚、延误为子女办理户籍、父母领养程序不当、难民或移民所生子女、无法有效取得出生证明等。这些个案不仅于华裔,巫、印、少数原住民和难民也面临相同困境,他们无法拥有教育和医疗在内的基本生活保障,若无相应的改善措施,生活将陷入恶性循环,继续忍受无形的压迫和歧视。政府应站在人道立场,简化无国籍儿童申请公民权的程序,只要生物认证(DNA)能证明血缘关系,或法律上表明领养孩子,理应成为公民,享有宪赋保障权利。

十、要求政府豁免隆雪华堂的门牌税。
案由:隆雪华堂作为政府和企业之外的公民团体,多年来本着服务大众的宗旨,积极倡导进步价值理念,扮演监督角色,推动社会改革与人文关怀,但未从事任何商业性之营利活动,所得与资源大部分来自民间捐助。为了减轻非政府组织的经济负担,肯定本堂历来的贡献,以及国家文化遗产的重要地位,当局应豁免本堂的门牌税,鼓励更多非政府组织与个人投身社会工作。

十一、吁请政府豁免或降低非政府组织及机构的所得税
案由:鉴于非营利团体多年来的收入一直需缴纳高额所得税,造成经济负担沉重,政府应豁免或降低所得税,让这些团体继续造福社会。

十二、呼吁政府遵守国家宪法精神,坚持以一个世俗国为建国基础,反对神权治国的理念。
案由:马来西亚是一个奉行君主立宪制,由不同种族和宗教信仰组成的国家。宪法从未载明“马来西亚是伊斯兰国”,反之规定:“伊斯兰教是联合邦的宗教,但其他宗教可在联合邦任何地方安宁和谐地自由奉行”(第3(1)条款),也明文规定:“人人都有权信仰及奉行他们本身的宗教,也有权传播他们的宗教。”因此,在多元社会下,实行单元的宗教、教育、语言等政策,注定被国人唾弃。各界必须尊重及延续立国契约的精神,坚持马来西亚是世俗国的原则。
(吉隆坡暨雪兰莪河婆同乡会提呈)

十三、 呼吁政府加速落实承认华文独中统一考试文凭。
案由:独中高中统考文凭已广获世界各国许多大学承认,接受其为升上高等教育学府的资格,说明学术水平已经达标。砂、槟州政府已率先承认统考文凭,希盟政府应加速落实竞选宣言,早日实现选前承诺。
(吉隆坡暨雪兰莪河婆同乡会、马来西亚社团秘书公会提呈)

十四、呼吁政府加强社会治安,务必严厉执法,以防止毒品泛滥,盗贼猖獗,电讯诈骗案等犯法行为的发生。
案由:人民最基本的愿望就是能生活在一个政局平稳,有飞腾的经济,生命与财产都有保障,可以安居乐业的国家。
(吉隆坡暨雪兰莪河婆同乡会提呈)

十五、吁请政府录取更多非土著学子进入教育部辖下大学预科学院就读。
案由:非土著在国家建设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长期以来对国家发展作出巨大贡献。目前,在大学预科学院(Kolej Matrikulasi Anjuran Kementerian Pendidikan)就读之非土著学子仅有一成(甚或少于一成),不能真正反映我国人口比例。
(马来西亚社团秘书公会提呈)

隆雪华堂第37届(2018-2021)董事会选举委员会,由主任拿督黄汉良主持,委员包括陈松青、罗志昌、张济作、饶兆颖、侯渊富、谢锦有。根据隆雪华堂第37届(2018-2021)董事选举细则第三条:

“董事会由不超过47名董事组成,包括39名票选董事,以及按隆雪华堂章程第7条之规定的成员:
第7(7):董事会有权委任不超过六名社团代表或个人为董事。
第7(9):妇女组主席由妇女组组员大会产生后,自动成为董事及常务董事。
第7(10):青年团团长由青年团团员大会产生后,自动成为董事及常务董事。”

青年团团长谢光量已于3/6/2018的青年团团员大会选出,妇女组主席黄玉珠也已于10/6/2018的妇女组组员大会选出。

由于候选人总数为39名,即与票选董事数额相等,因此,选委会主任拿督黄汉良宣布所有39名董事候选人不战而胜,自动当选,并定于2018年7月4日(星期三)上午11时举行董事会复选。

隆雪华堂第37届(2018-2021)董事会
(提名截止日期:14/6/2018,5pm,依提名表格收件日期排序)

01)谢春荣 Ser Choon Ing:吉隆坡谢氏联宗会 XC13
02)拿督黄振兴 Dato’ Ng Chin Heng:马来西亚黄氏登进家族会 PP031
03)颜登逸 Ngan Teng Ye:马来西亚-中国总商会 Y082
04)刘日生 Law Yit Sang:雪隆广肇会馆 P02
05)拿督王程联 Dato’ Wong Tiang Lien:雪隆福州会馆 P11
06)李福旺 Lee Foo Wong:雪隆广西会馆 P04
07)黎志平 Lye Chee Peng:雪隆会甯公会 P09
08)拿督翁清玉 Datuk Ong Seng Khek:雪隆兴安会馆 D038
09)李书祯 Jean Lee Shok Jing:坤成校友会 PP003
10)杨贵盛 Yeo Kwi Seng:陆佑路业主工商会 PP013
11)拿督黄位寅 Dato’ Ng Wee Yiew:隆雪中华百货商会 Y001
12)廖国华 Liau Kok Fah:雪隆商业职员公会 Y080
13)戴炳煌 Thay Peng Hong:雪隆福建会馆 P01
14)罗才生 Loo Sang:雪森彭隆霹雳育才校友会 PP027
15)郑淑娟 Cheng Su Chean:雪隆海南会馆 P16
16)陈开蓉 Tan Kai Jong:马来西亚水墨画协会 W20
17)拿督斯里张吉平 Dato’ Sri Chong Ket Pen:隆雪河婆同乡会 PP001
18)黄金水 Wong Kim Swee:吉隆坡武术总会 T09
19)黄荣庆 Ng Yoon Kin:雪隆南安会馆 D006
20)劳瑞友 Lou Swee You:马来亚南洋大学校友会 X038
21)拿督黎德坤 Dato’ Lai Tak Kuan:雪隆广东会馆 PP056
22)祝耀明 Chook Yew Meng:雪隆清远会馆 PP016
23)陈正锦 Tan Chin Yim:乌雪区安溪会馆 PP043
24)陈华生 Chin Wah Seng PJK:雪隆东安会馆 P08
25)陈松林 Tan Soon Lim:马来西亚留台成大校友会 X002
26)叶美霞 Yap Mei Shya:新纪元大学学院校友会 PP024
27)张仕和 Chong Su Foh:雪隆张氏公会 PP028
28)岑大伟 Ngim Tai Woei:马来西亚陈容音乐艺术协会 PP015
29)杨有为 Yong Yew Wei:雪隆惠州会馆 P03
30)杨贵福 Yong Kui Hock:雪隆精武体育会 PP022
31)张振昌 Chong Chin Chang:吉隆坡永春会馆 P12
32)李英维 Lee Ying Wai:万挠广东会馆 D033
33)杜来发 Toh Lai Huat SIS:八打灵再也小贩商业公会 PP048
34)丁锦清 Ting Kiam Fatt @ Ting Chin Ching:隆雪三江公会 D005
35)李仕强 Lee See Kiang:中马锺灵校友会 X037
36)拿督陈治年 Dato’ Tony Tang Ah Kow:巴生广东会馆 PP034
37)拿督林进权 Dato’ Lim Chin Khuan:雪隆华校董事会联合会 PP057
38)拿督陈绍厚 Dato’ Ting Siew Haw:马来西亚留台校友会联合总会 X005
39)周景光 Chew Keng Kuang:雪隆潮州会馆 P05

发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