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以下公民团体,乐见马来西亚在第十四届大选迎来首次政党轮替,也欣慰在各参选政党、支持者和选民冷静克制、军警中立的情况下,平稳地完成政权转移。这是属于全体国民的伟大胜利,也是全民同舟共济的成果希望新政府日后能在制度改革、政策拟定和立法等方面,不分族群、阶级,戮力建设一个和谐共融、安居乐业的社会。 新任首相马哈迪宣誓就任后,我们呼吁希望联盟实践选前承诺,尽早公佈大选宣言的落实时间表。
以下为我们对新政府的制度与政策改革和立法建议。
一、国会、司法及警政改革:设立国会委员会制度;总检察长、大法官、警察总长、总稽查司由国会任命;检控司从总检察署分立;设立独立司法改革委员会,研究及收集民意,向国会提呈修法建议。设立“独立警察投诉与行为不检委员会”(IPCMC)。
二、地方自治:还民第三票,恢复县市议会和直辖市长(吉隆坡、纳闽、布城)选举。
三、反贪倡廉:反贪会独立运作、阳光法案(制定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公职人员利益冲突迴避法、政治献金法、游说法、政党法)。
四、媒体自由:制定反垄断法;废除反假新闻法、官方机密法、煽动法、出版与印刷法。修改通讯及多媒体法。
五、财政改革:检讨税收制度(包括消费税的替代方案);废除大道收费站;加强国有企业问责制;恢复燃料补贴。
六、教育改革:向各源流学校(包括华小、淡小、国民型中学、独中)公平拨款;制度化增建各源流学校;承认独中统考;平反林连玉。
七、选举改革:选委会主席由国会任命;足龄国民自动成为选民;清理选民册;改革邮寄选民制度;公平划分选区;制定至少二十一天竞选期;延长登记参选提名时间;参选政党公平使用媒体。
八、公民权利:签署国际人权条约(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消除各种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禁止酷刑公约),透过立法转化为国内法,与国际人权接轨;制定族群和谐法。
联署团体:
01. 吉隆坡暨雪兰莪中华大会堂
02. 森美兰中华大会堂
03. 槟州华人大会堂
04. 马六甲中华大会堂
05. 柔佛州中华总会
06. 华社研究中心
07. 林连玉基金
08. 马来西亚-中国总商会
09. 马来西亚华校教师会总会
10. 马来西亚独立大学有限公司
11. 马来西亚兴安会馆总会
12. 马来西亚留台校友会联合总会
13. 马来西亚留台成功大学校友会
14. 马来西亚留华同学会
15. 马来西亚华文报人协会
16. 马来西亚美术家协会
17. 马来西亚水墨画协会
18. 马来西亚女书画家协会
19. 雪隆华校董事会联合会
20. 雪兰莪暨吉隆坡福建会馆
21. 吉隆坡暨雪兰莪河婆同乡会
22. 雪兰莪暨联邦直辖区中山同乡会
23. 雪隆海南会馆
24. 雪隆番禺会馆
25. 雪隆福州会馆
26. 雪隆广西会馆
27. 隆雪三江公会
28. 吉隆坡永春会馆
29. 双文丹福建会馆
30. 坤成校友会
31. 雪隆理华同学会
32. 吉隆坡陆佑业主工商会
(照片来源:New Straits Tim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