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雪华堂妇女组欢迎联邦法院五司就英蒂拉(Indira Gandhi)案件所作裁决,一致裁定孩子宗教信仰须由父母双人决定,而非单方决定转教。特别是判词中阐明了家长的定义,非意指孩子其中一位家长,这个字眼是用于某些单亲家庭情况,若双亲健在,任何事情都需获双方同意。

法院在判词中也一致裁决“回教法庭无权干预民事法庭的司法权限,联邦宪法第121(1)条文阐明,民事法庭的司法权完全归民事庭管辖,联邦宪法也不能局限民事法庭的权力。” 隆雪华堂妇女组认为这是一个标杆判决,将成为其他转教纠纷的指引,亦是法律保障少数群体的范例。为此,我们呼吁各造遵循判决,体会法院欲保护少数群体的精神,维护马来西亚多元社会的美誉。

隆雪华堂妇女组也感念英蒂拉女士为此案坚持9年,起心虽为孩子,然影响却是深远,强调了法律维持马来西亚多元社会的必要,不让少数群体活在惶恐之中。

多元宗教是马来西亚之美,然也是社会的敏感之处。此裁决虽保护了少数群体,却非所有人认同于此。为此,我们呼吁各造积极开展对话,为转教议题达成社会共识,避免意图不轨人士煽动仇恨滋生事端。

隆雪華堂婦女組
主席:黃玉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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