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首相纳吉公开宣布,他认同国内印裔穆斯林是土著,并表示将在未来讨论和决定如何落实后者的土著身份。隆雪华堂妇女组针对首相的上述宣布深表失望与不满,并认为首相的言论进一步造成国内族群间的不平等以及相互猜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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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独立至今,国阵政府不断以土著和非土著区分国民,进而落实不平等的政策。近十年,基于政治因素考量,朝野政治人物还企图落实或倡议区分穆斯林与非穆斯林的政策,使到国内的族群关系更加恶化。
我们认为,从族群的角度,族群身份和宗教信仰不能等同之,一个人的族群身份不会因为宗教信仰而改变,也不是所有宗教信徒都属同一类族群。比如,一个华人不会因为信仰了基督教而变成犹太人,也不是所有兴都教徒都是印度人。
我们也认为,“土著”一词是政治字眼并具有政治目的。联邦宪法中只诠释了马来人(第160条)、半岛原住民(Orang asli,第160条)以及沙砂的原住民(Anak Negeri,第161A条第6项)的定义。详阅我国联邦宪法,并没有出现“土著”的定义。“土著”一词主要是被政府广泛利用于1970年的《新经济政策》。
联邦宪法第153条阐明,马来人和沙砂原住民享有“特殊地位”。这所谓的特殊地位,包含在公共服务领域、奖学金、任何准证或商业执照的发放,都必须保留一定比例给马来人及沙砂原住民。因此只有以上三个群体才能享有宪法中所提到的“特殊地位”。若首相在没有修改宪法的情况下让印裔穆斯林可享有宪法上的“特殊地位”,可能会引起违反宪法的问题。
土著与非土著之分,穆斯林与非穆斯林之别已经在我国各族群间筑起一层又一层的高墙。事实上,不管国内任何族群,我们每一个人都是土生土长的“土著”。因此,隆雪华堂妇女组提出两项诉求:
(1)为了避免国内种族关系进一步恶化,同时在人民之中进一步扩大权益不平等的现象,要求首相收回有关的宣布;
(2)呼吁朝野领袖推动和落实废除区分土著与非土著、穆斯林与非穆斯林的政策,以促进各族群之间的谅解与包容。
隆雪华堂妇女组主席
黄玉珠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