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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來源《當今大馬》

隆雪華青大力譴責,政府濫用《1998年通訊與多媒體法令》第263(2)條文封鎖網絡媒體《馬來西亞內幕者》網站,打壓媒體自由。

馬來西亞憲法賦予人民有言論自由,顯然地《1998年通訊與多媒體法令》已違反憲法精神,剝奪人民言論自由與知情權。而政府已不是第一次以這樣的手段打壓媒體自由,箝制新聞自由與人民的知情權。這將使馬來西亞走向獨裁的國家。

眾所周知,媒體是民主社會的第四權。媒體報導除了作為資訊傳達,還富有監督政府的責任与權力。對於社會上各種議題,無論涉及何方,媒體都應保有自由去報導、討論,讓人民有權利獲得足夠的報導資訊,並且下判斷。

隆雪華青呼籲,政府應立即撤除對該網站的封鎖,同时也廢除打壓網絡與新聞自由的法令。

 

隆雪華堂青年團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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