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警方日前搜索《馬來西亞內幕者》編輯部、逮捕新聞從業員的做法,隆雪華堂表達嚴正關切,嚴重抗議此舉已侵害新聞自由,並對執法人員濫權罔顧憲賦言論自由,深表遺憾。
我們要求警方立即釋放所有媒體工作者,全國總警長卡立必須就警方連日來以煽動法令之名,濫權逮捕在野聯盟領袖、社運人士和媒體工作者,負起全責,立即請辭,以謝國人。
我們強調,新聞自由爲憲法保障之第四權,乃無庸置疑之事。新聞媒體負有追蹤報導、挖掘事件真相的職責。警方嚴重侵犯新聞自由,影響社會大眾知的權利。這種對新聞自由的粗暴幹預,將阻礙媒體對政府的監督,對馬來西亞的民主改革而言,這不僅大開倒車,更是對納吉政府改革承諾的一大諷刺。
警方此舉將導致新聞界的寒蟬效應,我們提醒政府勿重蹈專制國家覆轍,任何理由,都不能成為侵害新聞自由的藉口。同時,也呼籲各界正視此事,尤其媒體工作者應同舟共濟,捍衛新聞自由、維護言論自由的立場,積極響應公民社會對《馬來西亞內幕者》的聲援行動。
吉隆坡暨雪蘭莪中華大會堂
第35屆會長陳友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