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严厉谴责“伊拉克和黎凡特伊斯兰国”极端组织(ISIL)对少数族群和教派作出残暴、系统性的迫害,滥杀无辜平民。

ISIL有计划性地以残暴手法屠杀库德族及雅兹迪族、奸杀妇女、俘虏孩童,更在摩苏尔等占领地区威胁基督教徒皈依伊斯兰教、纳
税或离开摩苏尔,否则将受到处决,此等极端组织的猖狂行为令人发指,严重践踏人权和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应当受到国际的舆论谴责。

ISIL的极端排他性,严重侵害个人的宗教自由权利。国际人道主义法阐明,在任何战争,所有的武装团体不应滥杀平民,必须尊重平民的生命、尊严及宗教权利,攻击应只针对军事目标。

宗教自由是现今国家和社会的基本和核心的价值,正所谓物极必反,以战争、冲突、强权途径绝对解决不了宗教冲突,惟有尊重各族群的宗教信仰自由,在不同的思想为共同理念,平等对话,沟通交流,才可以建立和平共处、和谐共生、多元共存的格局。

此等族群灭绝暴行引起国际的高度关注,也挑起各国的神经,近期菲律宾圣战组织更公开表达效忠ISIL,恐怕此极端思想开始蔓延至东南亚。我们促请大马政府通过东南亚国家联盟(东盟),提出要求谴责和制裁“伊拉克和黎凡特伊斯兰国”的提案,以表达绝不容忍ISIL的极端主义。

除此,我们也吁请同身为伊斯兰合作组织(Organisation of Islamic Co-operation)(OIC)成员国之一的马来西亚政府,以成员国身份积极介入此涉及伊斯兰宗教课题的血腥事件。

显然,ISIL已经违背伊斯兰合作组织所奉行的 “促进国际和平与安全,通过理解和文明的文化及宗教对话,建立友好和睦、相互尊重的合作关系”之宪章。

我们呼吁纳吉政府严正看待,结合伊斯兰合作组织里的成员国积极发声,谴责伊斯兰极端主义者,应当尊重伊斯兰教本所提倡的和平、宽容、同情、平等正义的价值观;并向OIC建议派遣维和部队到伊拉克摩苏尔驻守,制止狂徒的虐行。
隆雪华堂民权委员会主席
廖国华  敬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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