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雪华堂妇女组及多个妇女团体发表文告,认为总检察署于5月6日以煽动罪名提控士布爹国会议员郭素沁一事不当,此选择性提控有不公且具偏袒之嫌,因此吁请总检察署撤销对郭的指控。

46122_teresa_cny2014

我们认为,郭所制作的贺年短片《马来犀利》仅嘲讽时政,执法单位应当认可和平理性的创意作品,保护马来西亚人民在宪法之下的言论自由权利。如今总检察长却反其道而行提控郭煽动罪名,是否是有意制造白色恐怖起寒蝉之效,以压制对政府的异见?

纵观马来西亚历史,《内安法令》与《煽动法令》尤为悬掛在反对力量头顶上的达摩克里斯之剑(The Sword of Damocles),政府以此两恶发打压公民社会运动及反对力量、遮盖异见。《内安法令》被废后却另立《国安法》,而《煽动法令》即于第13屇大选前宣布会被废除,唯致今依旧纹风不动,足见首相纳吉所谓“改革者”形象只是公关之举,丝毫未改变专制的作风。第13届大选之后,总检察署网织各项罪名陆续提控民联议员,前有公正党安华、聂阿兹米(Nik Nazmi)、蔡添强、行动党已故卡巴星、伊斯兰党马夫兹(Mahfuz Omar),现有郭素沁,而若此风继续之后的提控必定陆续有来。政府此举其实意图再现马哈迪时代的“肃清”,尝试一举铲平反对势力。

我们认为,总检察署在处理此案件上一直有偏袒之嫌。《马来犀利》事件里郭的办公室遭人丢死鸡及泼漆,警方也对此援引刑事法典第506(刑事恐吓)条文、第355(刑事武力)条文,以及第427(蓄意破坏)条文展开调查。此外,警方也针对伊斯兰非政府组织联盟公开悬赏掌掴郭素沁一事开档调查,并将相关三份调查报告提呈给总检察署。不过,总检察署当时将“悬赏掌掴郭素沁案”的调查报告退回给警方,要求警方收集更多证据。

众所周知,这起事件被有心人士闹的沸沸扬扬,内政部长及总警长也各别表白立场,要收集证据有何难处?迟迟不提控涉及刑事案件人士之举于人感觉总检察署选择性的提控确实存在,因此作为国家最高法律的执行者,很难让人信服于其所应秉持的公平与公正。当事件涉及种族与宗教,总检察的偏袒就更明显,这让人怀疑其背后的议程。5月7日马来回教团结组织(ISMA)又发表种族偏见言论,将华人扣上破坏者的帽子。这类言论从土权(Perkasa)一直在挑衅社会的种族关系,煽动“排外”的情绪,而动辄以《煽动法令》对付反对势力者的警察和总检察署,却对他们不动如山。

总检察署和警察部隊应当回归到守护国家法治的精神, 不要成为专制的打手。为此,我们呼吁总检察署立刻撤销对郭素沁的指控。

联署单位:
吉隆坡暨雪兰莪中华大会堂妇女组
马来西亚哺乳与自然育儿协会
柔南黄色行动小组
一群笨珍选民
淨選盟妈妈
大马妇女发展机构八打灵分会

发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