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隆雪华堂妇女组
联办单位:马来西亚影艺协会
协办单位:雪隆兴安会馆妇女组、隆雪河婆同乡会妇女部、雪隆海南会馆妇女团、雪隆槟华校友会、 雪隆陈氏宗亲会妇女部、雪隆潮州会馆妇女组、雪隆叶氏宗祠妇女组、马来西亚高州总会妇女组、雪隆嘉应会馆妇女部、雪隆李氏宗亲会妇女团、 雪隆福建会馆妇女组、马来西亚春晖单亲妈妈协会、雪隆惠州会馆妇女组、雪隆广东会馆妇女部、雪隆会宁公会妇女组、雪隆商业职员公会妇女组、坤成校友会、雪隆庄严同宗会妇女组、吉隆坡南海会馆妇女组、吉隆坡中华校友会妇女组、李素桦、拿汀练美兰、蔡春娇、曾慧玲、罗雅妹、龙彩玉、关瑞香、郑桂珠、傅嫦娥、吴宝凤、黄美团
媒体伙伴:《星洲日报》
宗旨:
(1) 通过摄影呈现雪隆区历史遗产风貌与各民族生活探影,提升本国摄影水平。
(2) 搜集雪隆两地深具历史却又逐渐消失的文物遗产与文化,以作为重要历史文献。
征件日期:2013年3月18日至6月30日
参赛表格下载:Photo Competition – Form
比赛分为A组及B组,两组奖励相同。
首奖:RM5,000.00 + 奖状
次奖:RM3,000.00 +奖状
叁奖:RM1,000.00 +奖状
佳作奖:每组10份,每份RM200.00 + 奖状
比赛细则:
1. 类别:(A) 雪隆区历史遗产;(B) 风土人情(多元社会、宗教与传统行业)。
2. 此项比赛公开予大马18岁以上公民参加,唯只接纳2013年3月18日至6月30日内以“雪隆区历史遗产与民俗生活”为主题的摄影作品参赛。
3. 所有参赛作品必须是彩色或黑白制作,只有数码相机拍摄才被接受。经过违反现场自然现象,后期photoshop或其他手法修改之影像,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
4. 参赛作品数量不限,每张作品背后须贴上完整填妥参赛表格(复印亦可),呈上作品时需连同还没经过photoshop数码处理的Raw File 或 Exif-JPEG 版本烧录于CD内一起呈上以证实作品之真实性,违规者将被取消其资格。所有参赛照片必须是“8寸x12寸”或“A4”作品,传统放大冲印或喷墨打印作品均可被接受。主办单位绝不接受已装裱或配上相框的参赛作品。
5. 评审将依据照片内容、处理主题手法、构图与表现方式进行评审,参赛作品须符合主题,表现古建筑物特色,凸显传承文化,民俗风情,宗教与各传统行业的精神。不符合主题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不给予评审。评审团决定为最终之决定,参赛者不得异议或上诉,任何询问恕不受理。
6. 每位参赛者只能赢取冠、亚、季军中的其中一份奖,而每人只限赢取最多2份奖励,得奖者将在评审后10天内获通知出席颁奖礼。无人领取的奖品将于稍后由评审团重新颁发予其他参赛者。
7. 所有参赛作品档案照片,主办单位有权用作任何用途,如:印刷特刊、广告、海报等,而不另付酬劳。
8. 获奖者如作任何虚假声明,将自动被大会取消资格。
9. 主办单位对一切邮件寄失、延误、印刷出錯、技术不足、电脑或电话故障、软件损毁、邮件寄失、诈骗电话或其他失误,概不负责。
10. 本细则如有不完善处,主办单位有权随时修改之而无须另行通知。
11. 凡参赛者将视为认同及接受上述细则,且所有作品均不退还,归主办单位所有及处理。
12. 参赛作品必须于2013年6月30日前,连同行政费RM50(每位参赛者作品数量不限,只须付费一次)汇入“The KL & Sel Chinese Assembly Hall”,A/C No:PBB 3177784127,或亲临:
吉隆坡暨雪兰莪中华大会堂(隆雪华堂)
THE KUALA LUMPUR & SELANGOR CHINESE ASSEMBLY HALL
NO. 1, JALAN MAHARAJALELA, 50150 KUALA LUMPUR.
电话:03-22746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