钓鱼岛主权问题,近日再次引起强烈争议,导致本区域的国际关系紧绷。隆雪华堂认为,钓鱼岛的主权归属,应该从历史的沿革与地理位置追索根源,并根据国际法的原则,采取和平、理性的方式处理。隆雪华堂也认为,中日两国必须必须克制,以免擦枪走火,影响区域安全。
钓鱼岛的争议已经持续一段时日。中国曾在1979年就钓鱼岛的问题,提出“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原则,以追求与周边国家和平共处。这项一项务实的做法,应获得支持与肯定。
日本政府最近企图通过所谓“购岛”的单方面行动,强占钓鱼岛,将它国有化,自我诠释钓鱼岛的主权。日本的这项行动,已经引起国际间的广泛关注,尤其触发中国外交部和民间的强烈反弹,导致区域的关系紧张。日本的此项蛮横作风,也引起军国主义复辟的隐忧。
根据中国所发布的《钓鱼岛是中国的固有领土》白皮书,明确指出钓鱼岛一直是中国台湾的附属岛屿,绝非“无主地”。当年的甲午战争,日本通过不平等的《马关条约》,迫使清朝割让包括钓鱼岛在内的“台湾全岛及所有附属各岛屿”。二战结束,《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等国际文件明确规定日本必须无条件归还其窃取的中国领土;上述文件还对日本的领土做了明确的界定,其中钓鱼岛不属于日本。
就历史的渊源,中国最先发现并命名钓鱼岛等岛屿。明代永乐元年(1403年)就有关于钓鱼岛的记载。中国从明太祖开始向邻近的琉球岛派遣册封使,即专门代表当时中国正册封琉球王的使节。而日本发现钓鱼岛,是在并吞琉球,并将琉球国改为“冲绳县”之后,也就是在1884年,比中国文献最早的记载迟了大约500年。
隆雪华堂认为,日本在没有与中国商议、谈判的情况下,单方面将钓鱼岛“国有化”的行动是不恰当的。日本次举导致区域的关系紧张。因此,隆雪华堂认为,钓鱼岛的主权纷争应该回到国际谈判桌,以和平的方式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