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首相纳吉宣布准备废除《1960年内安法令》,并检讨其他法令,包括1984年印刷及出版法令,取消每年须更新出版准证的规定,隆雪华堂表示欢迎,同时,也促请修改宪法,废除各项违反人权、具“防范性扣留权力”的法令,一并废除《1967年警察法令》第27条、《1969年紧急法令》等恶法,展现改革诚意。
我们认为,废除不合时宜的法令,刻不容缓。在等待上述决定获得内阁通过,再呈交国会寻求表决前,我们呼吁政府尽速落实下列动作:
1. 无条件释放所有内安法扣留者,允其在法庭上进行公平审讯。
2. 修改联邦宪法第十一篇(Part XI)—“对付颠覆、有组织暴乱、及危害公众安全之行为与罪行之特别权力与紧急权力”第149条里的“防范性扣留权力”。这项条文,经已违背第5条文,侵犯人身自由。因此,应予修宪,彻底废除在诸如《危险毒品法令》、《紧急法令》等法令里的“防范性扣留权力”。
3. 立即撤销6名社会主义党干部在《紧急法令》下的控状。
4 未来两项新反恐法令的立法原则与方向,必须确保在保护国家安全同时,不能牺牲人身自由、审讯权利、获得法律忠告的权利,以及无罪推定的原则。未来,无论涉及刑事行为、恐怖主义或颠覆活动,延长扣留权限在司法单位本身,任何延长扣留之庭令,不应由部长决定。
5. 废除《1967年警察法令》第27条,还人民集会自由和表达自由的宪赋权利。
隆雪华堂会长
陈友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