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1/2011(星期二),7.30pm,隆雪华堂光前堂

(下图)隆雪华堂会长陈友信(右四)赠送墨宝给《光明日报》作为新春贺礼,由助理新闻主任张玳维(左五)代为接领。


各位媒体工作者、隆雪华堂各位董事及委员、各位嘉宾,大家晚上好。感谢大家出席今天的联欢晚宴。

首先,我要借助这个机会,向在座所有的媒体工作者表达谢意。一直以来,不论是平面媒体、网络媒体、电台以及电视台,都提供版位和空间来报道隆雪华堂的活动资讯、文告以及对一些政策和社会现象的回应,让社会大众可以通过各类型的媒体,掌握隆雪华堂的讯息以及对一些政策的立场。

我也要向在座各位媒体工作者表达敬意。因为在马来西亚当前种种政策及一些因素的局限下,媒体工作者依然敬业乐业,努力捍卫新闻自由,致力于开拓媒体报道的空间。

今晚是媒体之夜,我想在这里跟各位谈谈跟媒体相关的议题。

1.新闻自由是持续性的奋斗目标:

“新闻自由”听起来好像是一个老掉牙的字眼,但是所有在新闻线上的媒体工作者都知道,“新闻自由”非同小可。在一些国家地区,因为新闻自由没有保障或者受到维护,媒体工作相对艰辛,需要付出很大的代价,甚至牺牲性命。

对于政策偏颇、处事不公、行为不检、法纪不彰的国家和人士而言,“新闻自由”如同一面照妖镜,把所有的丑陋和腐败摊在阳光底下,难以遁形。也因为这个缘故,打压新闻自由常常成为当政者掩盖不法行径的手段。

新闻自由的尺度,也常常跟一个国家地区的民主化进程,息息相关。民主化程度、人权更加受到尊重,通常新闻自由的幅度也更大。然而,回顾历史,环顾世界各国的经验,新闻自由从来就不是从天而降,也不是当政者施恩而来。它是媒体工作者以及社会各界长期奋斗的目标,以及奋斗的成果。

新闻自由是新闻报道的必要的条件;而新闻报道是传播资讯、促进社会进步的重要管道。正因为如此,我们说:新闻自由是一项持续性的奋斗目标。

我们认为,媒体要真正发挥第四权力的角色,首要任务是扫除钳制新闻自由的恶法,例如《印刷及出版法令》、《官方机密法令》等,都应该废除,才能保障媒体报道的自由。

另外,我们也非常关注网络媒体的新闻自由问题。我们强烈认为,政府不应该制定或采取类似《印刷及出版法令》的手法,进一步牵制网络媒体。

2.从马来西亚新闻从业员职工会主席的遭遇谈起:

新闻从业员职工会主席哈达瓦哈里(Hatta Wahali)日前批评《马来西亚前锋报》的新闻报道和编采方针偏向巫统,导致该报的发行量节节下降。他的这番言论马上受到《马来西亚前锋报》的制裁,他被令停职,直到内部完成纪律调查为止。

作为新闻从业员职工会主席,哈达瓦哈里的确有义务针对涉及新闻自由的课题表达看法,并且提出必要的提醒。即便是他的看法可能并不全面,但是,因为发表看法马上就遭遇制裁,这种现象值得所有关心媒体自由的人士密切关注,因为有关机构并没有开放讨论的空间,让异议的声音能够通过理性的交流和讨论,相反地,有关机构马上就采取制裁行动,显然具有打压和吓阻的作用。

如果社会各界对这种现象坐视不理,我们可以预见,这种制裁行动将产生寒蝉作用。媒体工作者不敢进行批判性的思考,媒体工作者在发掘真相的过程中,经常会感到迟疑。

最后,在这新的一年里,我恭贺在座各位身体健康、万事如意、心想事成。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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