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雪华堂民权委员会批评选委会 “代理投票”之建议,在现行制度下容易产生弊端及选务混乱,社会各界仍存疑虑,不宜贸然实施。
我们强调,“代理投票”虽在先进民主国家行之有年,但在我国选举制度尚未完备下,极易被操弄,到时浪费公帑,徒增作票空间之余,更违反选举过程之私密性与公平性。
我们吁请选委会与其推动此争议性投票措施,还不如促成修法,全力推动自动选民选民登记,让有符合选民资格的公民自动拥有投票权,如此才是俯顺民意的改革手段。
此外,针对雪州行政议员欧阳捍华日前宣布,当局决定在巴生县的吉胆岛、班达马兰新村和瓜冷县仁嘉隆新村三地实行村长选举,我们对此表示欢迎,并提醒民联各执政州属履行还权予民之承诺,尽速公布地方政府民选时间表。
我们认为,就世界趋势而言,落实由下而上的草根民主,扩大民众参与地方事务,已是民主国家深化民主的一环。纵观许多国家的地方自治发展经验,落实基层选 举,通过让地方住民直接行使选举权,参与地方事务,紧扣公民与地方事务关系,不仅能加强民主深化,更是促进地方发展的重要关键。
隆雪华堂民权委员会
主席廖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