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政府以杜绝非法赌球、增加国家税收为由,将赌球活动合法化,隆雪华堂反对这项未征询民意和深入研究的政策,认为仓促间做出的决定是草率的,任何重大政策,尤其是影响公众利益及社会风气的决策,绝对需三思而后行。

隆雪华堂强调,这项政策并不具备充分的民意基础或经历充分的民意抉择,更遑论把握其间平衡,通过有效而适度的公共监督来实现。民意无法得到尊重和采纳,公共利益极可能受到损害。

同时,“合法化”作为一种管制和规范,重点是有效管理和引入竞争。如今这项运动博彩执照并未经过公开招标程序,将形成垄断性行业,无法惠及全民,有违“一个马来西亚”原则。

隆雪华堂指出,虽然世界上已有上百个国家成功地以“除弊兴利”方式开放运动博弈,但我国在法律面,如法规的增修、公开合约内容、规定业者公布每季投拄额与利润、博弈防弊机制的建制;在执行力方面,如治安及社会秩序的维护,对组织犯罪加强取缔,以及运动暨其相关产业的有效扶殖等面向,若皆未经过通盘考量、完成配套后,就贸然推行,势必事倍功半,难以根绝非法赌球歪风。

尽管政府着眼于产业利多, 意在振兴经济,但是仍有许多问题,不能不有所预警,期待当局大刀阔斧之余,勿忘必要的配套,将后遗症减到最低。

隆雪华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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