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竟慕沙哈山是否如《中国报》所报道在3月25日之前呈辞,又或者事情后来才发生新的转变,这一点只有内政部长知情。因为在现有恶法的限制下,媒体根本无法进行独立调查。

倘若报道内容并非属实,只要及时主动更正,就是媒体自律的负责态度。《中国报》的唯一瑕疵,就是未给予慕沙哈山对呈辞新闻的回应权,但何来侵害隐私或破坏政府声誉?

内政部据此开铡、祭出警告信,以要求解释为名,行惩罚媒体之实,必然带来寒蝉效应。这也证明国阵箝制媒体的本质并未改变,箝制新闻自由的恶灵在纳吉上台一周年前夕经已重现。

我国新闻自由是民主社会的重要基石,政府当局必须废除印刷与出版法令底下的出版准证条文,确保媒体自由的空间,让媒体自行透过自律机制来维护媒体编采自由与被报道者权利。

媒体肩负社会责任,理当秉持新闻专业,如有不实造假的报道内容,公民社会将形成舆论挞伐,督促媒体自律。管制媒体的黑手继续长驱直入,《中国报》总编辑被令停职两星期也与此脱不了关系,内政部若搞不清楚这当中的分野,将难以摆脱箝制新闻自由的骂名。

隆雪华堂民权委员会
主席 廖国华

维护媒体独立撰稿人联盟(WAMI)
主席 黄进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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