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华古玛无可置疑是合法的议长,有权力有职责召开上述州议会。国阵政府动用警察权及行政机关去阻挠一场合法的州议会,不但严重破坏三权分立的原则与制度,更在我国议会民主史上留下黑暗的一页。
民权委员会呼吁国阵政府回归宪制及议会民主斗争的程序。动用警力来阻挠州议会的召开,只能说明国阵政府输不起。
民权委员会赞扬霹雳州议会议长西华古玛和州议员们以非暴力、坚持议会民主精神的智慧与勇气。西华古玛也将同1642年维护英国国会权威的威廉藍瑟議長一样,名垂英联邦国家青史。
这场在州议会大厦外树下的历史性会议,以及所通过的支持原任大臣尼查和解散州议会两项动议,无疑是我国宪制斗争重要的章节。
民权委员会最后认为,解散州议会是符合民意及解除当前宪制危机的唯一途径。“我们敦促霹雳州苏丹同意州议会和社会大众的要求,解散州议会,举行重新选举,终止这场宪制危机。”
隆雪华堂民权委员会
主席 谢春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