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教部应该在权衡各方面所给予的关注和意见后,采取亡羊补牢的措施,明确指示博大校方撤销对李松荣的一切刑罚。博大校方的“保安人员”,以不符程序和没有表明身份的强横方式,来搜查学生的书包,这样的举措已经严重侵犯学生的个人隐私权,应该受到高教部的严厉警告。

许多非政府组织,包括人权委员会,都异口同声批评博大校方的裁决。我们希望高教部能够从教育的本质来看待这起事件。博大生李松荣是因为维护本身的基本权益,才不接受没有明示身份的不明人士搜查他的书包。此举实在是合情合理,而且也情有可原。

我国总警长也常劝请公众人士明辨“假警察”,针对任何警方的搜查要求时,都要明确要求对方出示证件。李松荣只不过是要求所谓的“保安人员”出示证件不果,才拒绝对方的搜查。这实在没有构成任何的错误。

因此,我们吁请高教部能够指示博大校方撤销对李松荣同学的控状和刑罚,让他能够安心的在博大把书念完。

此外,我们认为《1971年大专法令》赋予高教部和校方莫大的权力,致使我国的国立大学生频频受到校方不合理的压制。国阵政府也多次表示要修订《1971年大专法令》,但是,都是“只闻楼梯响,不见人下来”。

为了要致力发展高等教育人才,大学校园遵循“学术自由、校园自主”的民主原则,来栽培我们的大学生。《1971年大专法令》有如一个魔咒,紧紧的扣住我们的教授和大学生,让我们的大学校园不能自由辩论各项政策和事务,不能百鸟争鸣、百花齐放,这实在是国家教育的莫大偏差。

因此,我们坚持应该废除《1971年大专法令》,并以尊重学术自由、校园自主的原则,修订一份符合高等教育人才培育规划的《大学法》。如此,大学校园的纷纷扰扰将获得解决。

联署单位:
吉隆坡暨雪兰莪中华大会堂青年团(团长陈松林)
柔佛州中华总会青年团(团长林道义)
森美兰中华大会堂青年团(团长梁奕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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