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权委员会认为,被政府剥夺人身自由的人依然享有不受暴力对待的基本人权。国内安全部长和扣留营主管有责任确保扣留犯在扣留期间免受暴力伤害。新年伊 始,又发生执法者践踏国法人权的丑闻,是对国人一份最坏的礼物,也印证了前首相马哈迪的”警察国”指责。国内安全部长应成立调查委员会彻查这件有辱国 家人权纪录的事件,严惩暴打扣留犯的狱卒和包庇恶行的扣留营主管。
然而,更根本的做法是废除1969年制定的《紧急(公共秩序与犯罪防范)法令》,释放或直接以其他法令把现有扣留者控上法庭。该法令本是处理五一三种族冲突事件的短暂措施,如今却常被警察援引来扣留没有充足证据的嫌疑犯,特别是涉嫌私会党活动和轻微犯罪者。紧急法令已经被警察用来回避正当司法程序,以便可以不向推事出示嫌犯涉案证据而继续扣留嫌犯,以致嫌犯可以在没有被审讯的情况下被无限期扣留。
这种国家制造的不公与不义,不仅无助于防范犯罪,反而会滋生罪恶,让扣留营成为施虐暴行的温床。讽刺的是,上述扣留营竟然名为“道德重整中心”,而扣留犯却投诉长期遭非人对待。此类侵害人权事件数十年来层出不穷,暴露出国家体制的根本缺陷。政府提出种种“塑造爱心社会”的口号,却难掩背离人道的累累恶迹。
民权委员会呼吁,如果阿都拉政府要摆脱”大马是警察国”的指责,必须显示政治决心,马上在国会提出废除紧急法令,以及废除同样允许无审讯扣留的《内安法 令》。 政府同时也应该赋予人权委员会更大的实质权力,使之可以针对国内侵犯人权的事件展开独立调查,并提出对总检察署有约束力的报告。
隆雪华堂民权委员会副主席
黄进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