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华堂社经委员会文告
(日期:12/1/2001)

在马航、布特拉、STAR、英达丽水等私营公司相继因经营不当和蒙受巨额亏损,由政府以公款收购,再次变成国营机构后,政府应该是时候重新检讨私营化政策在我国的可行性。

政府在80年代实行私营化计划,目的是减轻政府和人民的负担,通过私营化计划把国家企业出售,增加国库的收入,以及提高有关机构的工作效率和生产力。但是从政府推行的多项私营化计划都以失败告终,政府一而再,再而三的以公款收购及接管私营企业,清楚显示私营化计划已乖离当初的原则,甚至是背道而驰。以马航为例,人民都不明白为什么财政部以每股8元,比市场高出4.32元收购达朱汀控制的纳鲁里公司的29.09%的马航股权,无疑是要人民负担私营公司或个人的投资失败。

私营化计划的失败很大因素是在执行过程中出现许多偏差,如没有经过公开招标以及黑箱作业。很多私营计划由寂寂无闻的公司招到,他们缺乏专业的管理知识,经不起重大的考验。此外,政府与对方签署合约时缺乏透明度,没有公布合约的内容,人民只有在私营公司面对亏损时,政府必须作出巨额赔偿方从中略知有关合约是保障私营公司有赚无亏,试问在完全没有投资风险的情况下,他们怎么会努力改善管理和提高效率呢?

因此,雪华堂社经委员会呼吁政府彻底检讨私营化政策的弊端,遴选真正适合及有能力的公司参于私营化计划,以免重蹈复辙,加重人民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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