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奉行民主制度的国家,我们认为,政府有责任维护我国的民主体制、法治精神及国际形象。而作为执法人员的警方,更应以专业、公正的态度,有效地执行任务,为人民服务。警方受人民所给的薪俸,维持社会治安和保障人民的安全是他们的职责,理应公正无私的秉公办案。然而,警方昨晚和前晚滥用权力,蛮横霸道展开的逮捕行动,不明就理地掀起了社会的混乱和猜疑心态,制造紧张。
我们认为,这些和平参与声援黄进发的朋友,没有威胁到社会安宁或干扰交通秩序,警方却不可理喻地将他们逮捕,更剥夺了他们与代表律师会面的权利。我们强烈不赞同警方逮捕以和平及温和的方式表达意愿的声援者,警方的无理对待,以及莫名其妙的行为,令人感到失望和不安。
我们获悉,警方已向黄进发录完口供,延长扣留已无必要;而前往声援黄进发的公民,也在《联邦宪法》下享有集会的基本权利。警方必须在扣留期内,专业、有效率地完成录取口供的工作,而非一再拖延扣留时间,并否定律师提供法律援助的权利。我们呼吁警方认清服务对象,以专业、公正及廉洁的态度执行任务,重新建立其公信力,恢复人民对警方的信心。
我们认为在一个民主的国家,人民应享有集会与言论自由的权利,也应享有表达民意的权利而免除恐惧,一个开明而有自信的政府应该包容及勇敢面对民意,不应把人民所应享有的这些权利诠释为企图推翻政府,进而任意使用不合理的法令对民间进行打压。
我们强烈呼吁警方尊重宪法赋予人民的言论自由与结社自由权,停止各种打压民意的粗暴行为。
发起团体:
1. 隆雪华堂青年团
2. 隆雪华堂民权委员会
参与联署:
1. 雪隆兴安会馆青年团
2. 沙戥新村学校校友会青年团
3. 雪隆福建会馆青年团
4. 雪隆南安会馆青年团
5. 马来西亚南安刘氏公会青年团
6. 隆雪华堂社会经济委员会
7. 雪隆广东会馆青年团
8. 《视角》人文思想社会电子评刊编委会
9. 雪隆理华同学会
10. 霹雳大专青年社
11. 霹雳斗华校友会
12. 人民之声
13. 隆雪陈氏书院宗亲会青年部
14. 森美兰中华大会堂青年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