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学年伊始,本该是莘莘学子快乐无忧地上学去。无奈却传出我国无国籍小孩被移民局禁止上学和参与考试的新闻。隆雪华堂妇女组认为,移民局的做法对小孩不公平和过于苛刻,同时谴责移民局的做法。
根据教育部于1998年的规定,只要父母其中一方为大马公民,小孩就可以在政府学校上学。移民局去年不知何故突然致函教育局,要求无国籍小孩更新或申请入学手续须出示护照。
所谓的无国籍是指某人不被任何一个国家的法律认为是其国民从而没有获得国籍。无国籍人士在国际上不享有任何国家的外交保护。无国籍小孩不被我国法律认为是我国国民,而国民才有申请护照的权利。我们不禁要反问移民局,无国籍小孩非我国国民又如何能获得护照?因此,我们认为移民局的做法是刁难和歧视无国籍小孩,剥夺无国籍小孩接受教育的权利。
隆雪华堂妇女组认为,无国籍人士不能因为种族、信仰、原籍而受到任何歧视。况且,接受教育是每一个人的基本人权。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1948年)第26条明确阐述了受教育的权利。它确认教育的人本价值,强调教育应当从道义和法律上得到有力的保障。
美国前总统奥巴马在其任期内也曾表示孩子是国家的珍贵资源,包括无国籍的孩子在内,政府都应该加以珍惜,并提供他们教育,有朝一日,可成为国家栋梁,为国家做出贡献。
移民局的做法已经越俎代庖,小孩受教育的权利不应该由移民局决定。因此,隆雪华堂妇女组要求教育部秉持专业做法和教育义务,马上撤销移民局无理的规定,好让无国籍小孩尽早入学,以便跟上学习进度。
隆雪华堂妇女组
主席:黄玉珠